都說虎毒不食子,但是近日宣判的一起案件裏,一名53歲的新加坡男子竟性侵他的兩個未成年女兒長達十年!
2007年的某一天,在西北部一帶的某個組屋單位裏,這名“父親”,趁著家裏沒有其他人,把還在念小四的大女兒拉倒身邊,強迫她色情影像,同時對她毛手毛腳。自此開始了長達十年的猥亵、性侵,雖然大女兒也有所反抗,但是力量差距懸殊,以及“父親”頻頻的威脅警告,她只能默默承受這種禽獸行爲。
2014年起,他又把魔爪伸向了他12歲的小女兒!對她做出各種猥亵動作,比如嘴對嘴接吻,以及非禮她身體的其他部位。
示意圖
這個案件發生在一個看似其樂融融的四口之家,受害者中的姐姐是該男子的繼女,親生父親車禍過世後,母親帶著她改嫁,而妹妹則是母親與被告的親生女兒。
十幾歲已經是學校進行過性啓蒙教育的年紀了,姐妹倆也知道父親的行爲不對,至于爲什麽沒有告訴母親和老師,妹妹說,她不想看到家庭破裂。
姐妹倆的噩夢結束于2016年9月至11月的某個下午,被告趁妻子在浴室洗澡時,溜進小女兒的房間強奸她,而後被洗好澡出來的妻子抓個正著。人渣的真面目才終于被揭開了!
11月17日,高級法庭宣判,該男子因強奸、嚴重性侵、非禮以及對孩童做出猥亵行爲等17項指控,被判坐牢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