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新加坡法官斥責“從一開始就打算剝削中國客工”的他,是現年51歲的新加坡人周新吉(Chew Sin Jit)。他因在2013年指示他人用空殼公司爲數十名中國客工申請工作簽證,導致他們抵達後得自己找工作和住宿等,前天被判坐牢5年,罰款14萬4000元。
抱歉,暫無此人照片!估計要是樣貌公諸于衆,會被上當受騙的那46名中國客工一頓痛扁吧!
腦筋動得太足的老周,在2013年5月到8月間,指示44歲的卓金寶(Toh Gim Por),聘請兩名男子當兩家空殼公司的董事,然後讓他們在8月到11月期間,爲中國客工申請工作准證。
兩間空殼公司的信息如下:
既是空殼公司,相關操作肯定違法。別人也不傻,所以~重金禮聘:
- 每人每月有固定薪水約1000元
- 每申請一份准證,勞務費500-1000元
- 萬一東窗事發,還會有一筆2萬—2萬5000元的“代罪羔羊”費
考量如此完備,重賞之下必才有勇夫!不久後,兩名挂名董事到位,招募中國客工一事,正式啓動。
等到罪行敗露後,周就把責任推得一幹二淨,辯稱自己只是一名受女代理雇用的司機,根本就不是什麽幕後老板。當然這個女代理,誰都沒見過,只有他自己知道,有還是沒有。
可同案犯也不傻呀,既被捉到了,當然要把事情講清楚,以求一個公平公正的裁決。
像卓金寶(他已在去年認罪,被判入獄3年4個月和罰款1萬5000元),就在14天的審訊中,指證上面那三條忽悠挂名董事的條件,就是周要他轉述給對方的。
還有受聘爲申請准證准備文件的一名女職員,也說是周親口吩咐她,在相關表格上填寫挂名董事的名字和職務等資訊。
因爲卓金寶、女職員和兩名挂名董事的證詞一致,所以即便周在法庭上爲自己喊冤“主控官把我當成大騙子,我在法庭講事實,我是無辜的”,還是被慧眼法官識破詭計,直言他的辯詞充滿謊言和讓人難以置信的巧合,他就是所有罪行的幕後主使。
周聞判後要求上訴,而且他已獲准以3萬元保釋在外。你們倒是說說看,這種“從一開始就打算剝削中國客工!”的大騙子,是不是應該早日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