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一:28歲的小文在成爲PR的半年後不幸患上癌症,兩年後去世。因爲小文加入PR時有向公積金局投保DPS,本以爲人財兩空的小文父母在好心人的指點和帶領下前往保險公司詢問。雖然小文生前並沒有指定受益人,但憑借著小文的死亡證明和家屬證明的文件,不到一周的時間小文父母就從保險公司那裏領到了賠付,帶著20多萬人民幣回了國。
事例二:56歲的老宋加入新加坡公民後就回中國工作了,前不久他的癌症複發,醫生說他的病已經無法醫治,他之前所有的積蓄也都拿來治病了。可是孩子還小,有什麽是可以留給孩子的呢?經朋友提醒,他想起了十幾年前自己購買的DPS,查了一下還有效,領了保險金後能夠留下一筆錢給孩子對老宋來說也是一種慰藉吧。
DPS的全稱是Dependents’ Protection Scheme(DPS家屬保障計劃),和Medishield一樣,在剛加入新加坡永久居民的時候,會收到來自政府有關這個計劃的文件。
由于大部分人加入永久居民的時候還很年輕,家屬保障計劃保費低廉(34歲及以下的保費只有36新幣一年),又是直接從CPF中扣除保費,所以很多人加入了該計劃也都沒注意。直到某一天拆信的時候突然發現到自己加入了這個計劃,才一頭霧水的問別人這個保險是什麽。
下面就來具體說說這個保險。
DPS是由公積金局所提供的一種可選擇退出(Opt-out)的定期壽險,受保對象是擁有良好健康狀況,年齡介于21-60歲的公積金會員,新加坡人或新加坡永久居民都可參保。目前這一保險由兩家本地私人保險公司——大東方Great Eastern Life和NTUC Income來管理。該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當作爲家庭主要經濟來源的受保人意外身故或患上終末期疾病或完全永久性殘疾無法繼續工作的時候(有關完全永久性殘疾的定義,可以向保險公司詢問),爲受保人及其家屬提供一筆錢度過頭幾年的難關。如果受保人購買了別的有類似功能的壽險,兩者可以疊加。
DPS從受保人滿21歲後第一次開始交公積金後,繳納保費便開始提供保障,一直保障到受保人60歲,提供的賠付額是46,000新幣。不管受保人身處何方,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受益人或是受保人自己都可以向承保公司提出賠付請求。
作爲定期壽險,DPS的保費非常低廉,具體保費見下表。
DPS的保費每年一次從公積金普通戶頭OA中扣除,如果普通戶頭OA余額不足的話會從特別戶頭SA中扣除。如果兩個戶頭都沒有足夠的錢,也可以選擇向承保公司以現金支付保費或是降低投保額(最低投保額爲5000新幣)。下面是大東方公司和職總英康公司的聯系方式。
如果不了解自己的DPS是由哪家保險公司承保,可以登錄到公積金主頁,到“my cpf Online Services”查看。保險公司會在續保日的一個月前將通知信寄到受保人家裏,除非公積金余額不足,否則保險公司不會再續保的時候有進一步通知。
當然,這個保險和大多數的保險一樣,對于已患病的人參保有限制,在參保時需要填寫一個健康申報表,保險公司也有權對于一些已經患病的人拒保。而在提出賠付的時候,也需要滿足身故、終末期疾病(預期生命少于12個月),或是終生殘疾無法繼續工作的標准。下面就是一個被保險公司拒賠的例子,受保人雖然因爲事故而下半身癱瘓,但由于上半身行動不受影響,仍然可以工作而被保險公司拒賠。
另外,還有一些原因也會被保險公司拒賠——比如說在保單生效的第一年內受保人自殺或因自殘造成完全永久性殘疾,受保人因犯罪而被判死刑,受保人有意圖的實施犯罪行爲來提出賠付,或是受保人因爲戰爭或是參與暴亂造成身故或完全永久性殘疾——以上都會造成保險公司拒賠。
雖然賠付條件相對苛刻,但就賠付額來說,DPS的保費還是很低的。一般而言只要有按時繳納公積金,每年從公積金中賺取的利息應該就足以支付DPS的保費,所以就性價比來說還不錯。而那些一開始選擇退出了DPS的人,仍然有加入DPS的機會,只要聯系上述兩家保險公司就可以了解詳情。
最後我有一點想說的是,在退休年齡都延遲到67歲的今天,爲什麽DPS的受保年齡這麽多年都沒有變化,還是卡在60歲呢?要知道現在的生育年齡越來越遲,60多歲的人的孩子仍然還沒經濟獨立的例子也並不少見,政府會不會忽略了這個群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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