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18歲的少男,上了一個新式的社交媒體。
青春期荷爾蒙過剩的男生(好吧,其實男人一輩子都差不多)想在互聯網有獵豔的夢想。
少男”泡妞“很順利,找一個女的(他以爲是女的),三兩下就要到對方的電話號碼。好吧,彼此交換了手機號。
然後,迅速進入正題,裸聊。
18歲少男估計心中是滿滿的爽意,靠,泡妞這件事,真的沒有想象中那麽難。
一個月後,少男把自己下體裸照發給網絡對方的”妞“。我們正常人也不理解這有什麽好玩的。不過用意淫二字大概就能理解。
到這步已經意味著兩人的”親密關系“。
少男正爽時,忽然收到”妞“的威脅短信,要他交出800塊錢,否則就把他下體祼照放在網上。
可憐的少男,本來想泡妞,結果發現可能被萬千網友觀賞自己的自渎照,這事頓時不好玩了!
更可憐的是,八百塊錢對于18歲的他,是一筆巨款。他動用了自己的助學金,湊了480元,打到”妞“指定的銀行帳戶。
看到這兒,就算看熱鬧的小編我都忍不住憤怒了。不成器的東西,爲了自己的好色,連助學金都被賠進去了。
而且最最不值的是,對方哪是什麽”妞“,是一個25歲男。
求18歲少男的心理陰影面積?
後來少男報警,25歲男爲了勒索的480,坐牢八個星期。(小編A說,坐一周平均賺60元,還行。小編B說,你腦子真奇怪。對了,其實錢已經退還給少男)
兩個人,一個好色一個貪財,雖然各不相同,但是在蠢材這件事上,還是蠻般配的。
真是志趣相投好基友,不在一起還怪可惜的。
這是新加坡法庭判決的一個真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