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是世界上女傭的主要輸出國之一,印尼女傭也是繼菲律賓女傭之後最受東亞、中東國家和地區歡迎的亞洲女傭。由于多方面的因素,近年來涉及印尼女傭的國際官司層出不窮,勞資雙方各執一詞,矛盾日益嚴重,不僅給印尼女傭和她們的家庭帶來了煩惱甚至痛苦,也給勞資雙方的政府帶來了外交糾紛甚至影響到國家或民族間的友好關系。
爲此,印尼政府早在2007年就制定了一個專門針對女傭輸出的十年計劃,其核心設想是逐步減少對中東國家以及馬來西亞、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女傭輸出,並在2017年全面停止女傭輸出。在此期間,圍繞著印尼女傭的矛盾依然不斷增加惡化,于是才有了印尼新任總統佐科維近期結束對馬來西亞、文萊和菲律賓三國訪問回國後的驚人之語:“感到羞恥”。同時佐科維還指示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停止女傭輸出的時間表,不再讓印尼女性到其他國家和地區去當傭人,以維護印尼民族的尊嚴。印尼副總統卡拉此前也發表過類似的言論。但印尼多名內閣部長或高官卻先後表態說,政府的本意不是禁止印尼女性出國工作,而是計劃只輸出“技能勞工”,以確保出國女性的合法權益。
勞務出口是經濟全球化的衍生品,世界許多國家都在其中,要說區別的話,發達經濟體輸出的多是懂技術的“白領”,欠發達經濟體輸出的多是從事簡單勞動的“藍領”。資料顯示,印尼自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就有大量國民出國打工,男性工種包括建築、航海、捕撈、農場、石油、采礦等,女性基本都從事家政服務,也就是女傭。據印尼外勞安置及保護局資料顯示,合法及非法出國打工的印尼外勞人數約600萬,其中女性占90%。雖說這一數據的准確度還有待核實,但女性是印尼外勞主要組成部分這一結論毫無爭議。資料還顯示,沙特阿拉伯、科威特、約旦等中東國家雇傭的印尼女傭最多,其中僅沙特阿拉伯就高達80多萬,其他亞洲國家和地區中,馬來西亞約30萬,台灣17萬,香港13萬,新加坡12萬。
曾有相關國際機構評價說,外勞是印尼僅次于石油天然氣的第二大創彙産業。大量的外勞給印尼帶來了巨額外彙收入,據印尼外勞就業服務企業協會主席前幾年公布的數據,僅在中東打工的印尼外勞每年彙回國的外彙就高達120萬億盾(按照當時的彙率不少于120億美元)。
與此同時,大量的外勞,尤其是女性,也給印尼曆屆政府帶來了無窮的煩惱。近年來,關于印尼女傭在中東、馬來西亞、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受到不公正待遇和得不到法律保護的事件、案件層出不窮,其中最吸引眼球的是印尼女傭遭受的心理或生理虐待,其他還有身份刁難、種族歧視、敲詐勒索等。而雇傭印尼女傭的國家和地區也經常出現印尼女傭犯法或被依法處理的新聞,其中包括偷盜、凶殺等案件。
一方面是國內經濟建設和拉動消費急需的巨額外彙,另一方面是被人爲上升到嚇人高度的“國家尊嚴”。既不舍金錢又要維護尊嚴,兩難選擇需兩全之策,印尼政府的態度和政策“牽一發而動全身”,切忌一時沖動、怒發沖冠,而應力求周到缜密、和諧雙贏。起碼以下因素應在考慮之列:
首先,勞務輸出是經濟全球化的正常形式,其本身的屬性自然歸于經濟範疇。由此産生的經濟問題自然應該用經濟手段加以解決,如果其中産生了涉及法律的其他問題或矛盾,解決的方式也必然履行法律程序。好比最近印尼處決多國販毒分子就理直氣壯,任憑某些國家呼籲求情甚至威脅恐嚇都無濟于事,因爲在法律面前,正義無畏。
其次,來自外勞的巨額外彙無論對支持印尼國內經濟建設、拉動消費、改善部分家庭生活水平和減少貧困,都難能可貴甚至居功至偉。按照印尼外勞安置及保護局“外勞600萬,其中女性占90%”的數據計算,全面禁止女傭輸出最直觀的結果,就是印尼每年失去上百億美元的外彙收入。這一筆巨額外彙,或可建設大量鐵路港口大橋高樓,或可改善數百萬家庭的生活水平,或可有力拉動國內消費。面對國家、社會、庶民急需的巨額外彙,說不要就不要,印尼真的有這麽財大氣粗的底氣嗎?
第三,摒棄勞務輸出有損國家尊嚴的片面思維。誠實勤勞、奉公守法,血汗打拼、按勞取酬,這樣的外勞非但沒有損害國家尊嚴,還讴歌了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民族精神。至于那些涉及損害國家尊嚴的外勞個案,依法或協商解決即可。無論是印尼個別女傭還是其他國家個別雇主,犯法伏法,責任自負,犯不著把兩個國家和民族牽扯進來。在這方面,媒體克制不要恣意煽情,政府克制不可偏激沖動。
最後,政府做自己該做的事。政府有權設置外勞輸出條件,可以與其他國家協商規範等等,但限制國民自主擇業于法于理于情都不通。再說出籠的鳥兒脫網的魚,外勞的天高海闊,政府能限制得了嗎?“堵不如疏”,是人類千百年來治水防災的實踐經驗,解決外勞帶來的兩難問題也應如此。充分肯定外勞的光榮和貢獻,加強外勞出國前法律、技能、語言、自我保護等內容的培訓提高,完善外勞出國手續和相關規定,爲外勞提供回國、彙款、稅收、國內投資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或便利,有關部門機構與涉及外勞的有關國家協商制定規範外勞市場、保護外勞權益的法律法規,按照佐科維總統“駐外使領館三大任務之一就是保護國民權益”的指示充分發揮外交作用,建立應急機制及時處理涉及外勞的突發事件或惡性案件等等,把這些工作做好了,把涉及外勞的渠道疏通了,外勞給政府帶來的麻煩自然會減少,就算發生了也有解決的途徑和辦法,進而就能夠實現維護尊嚴和笑納金錢的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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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1年08月28日香港消息香港首宗虐待外傭案在區域法院審理。28歲女雇主梁绮君多次虐打27歲印尼女傭,導致她肝髒爆裂,肋骨有裂痕,梁绮君被判入獄3年半,即時入獄。
2. 2013年9月18日,香港印尼籍女傭在灣仔區地方法院門前遊行示威,抗議雇主對女傭的虐待行爲。此前一對香港夫婦涉嫌故意毆打虐待印尼籍女傭,男被告因有意圖傷人及襲擊罪成立被判刑三年三個月,而妻子區玉珊(41歲)則因2項襲擊罪、3項有意圖傷人罪及一項傷人罪被判五年六個月徒刑。
3. 2014年媒體曝出香港雇主虐待印尼女傭,雇主羅女士因虐待印尼女傭,受到有罪指控。已被判刑6年,並罰款15000港元。此案引起廣泛關注。此案涉及的印尼女傭Erwiana女士被《時代周刊》評選爲2014年世界最具影響力的100個人物之一。
文/中國經濟日報駐雅加達高級記者李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