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的一名客戶服務員和女兒因接受賄賂,協助一名馬來西亞女子申請永久居民(PR),分別被判坐牢18個星期和6個星期。
10月27日,49歲的Lucy Teo和她28歲的女兒Sharon Loo在審訊對貪汙控狀認罪。Lucy也對五項“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查詢電腦資料”的控狀認罪。(圖源:pixabay) 申請加入新加坡永久居民而賄賂兩母女的女子Fenny Tey,已在今年6月29日被判入獄4個星期。 整個案件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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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永久居民居留權法院獲悉,Fenny于2017年7月在新加坡移民解決方案(Immigration Solutions Singapore)詢問有關于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的過程。 而在該公司擔任銷售顧問的Sharon告知Fenny申請費用須5000新幣。 Fenny當下覺得這太昂貴了,因此選擇不繼續向該公司申辦。但是,她過後卻私下聯系上Sharon,希望Sharon能接受以支付較低的費用幫助她申辦新加坡永久居民。 Sharon過後稱將聘用一位在ICA工作的“堂兄”,幫助Fenny加快這過程,而這將只須花費1500新元。(圖源:Pixabay) 但在ICA的聯系人並非堂兄,而是Sharon的母親,Lucy。在ICA擔任客服人員Lucy的工作範圍包括處理有關護照、簽證和永久居民申請事項的公開查詢。 Sharon告訴Fenny,Lucy成功地幫助許多外國人,包括曾被拒絕申請的人士,取得永久居民。 Sharon還表示,Lucy擁有第一手消息,可以提前看到電子預訂系統,以便Fenny成功申請的幾率變大。 Fenny在2017年9月至10月期間四次與Lucy見面,並在前兩次會面中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了約定的1500新元費用。 Fenny稱希望通過銀行轉帳付款,以便獲得交易證明。但這被Lucy拒絕了,並說她只接受現金付款。 2017年10月13日,Fenny到ICA提交了她的申請文件,並與Lucy會面,而Lucy也當場幫助Fenny完成了一些書面工作和申請程序。(圖源:維基百科) Fenny的申請最終獲得批准,她于2018年11月9日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身份。 未經授權使用ICA系統檢查申請狀態在申請得到批准前的幾個月,Fenny向Lucy詢問了她的申請狀態。 法院獲悉,Lucy曾使用她在ICA的身份在系統上檢查Fenny的案件,但其實Lucy並無權這麽做。
Lucy也在2018年5月25日至10月30日期間,共進行了20次未經授權的檢查,包括爲她姐夫的兩個同事檢查他們的永久居民申請。 這個事件最終在2018年10月23日暴露出來。當時Lucy尋求下屬,幫忙檢查系統中的永久居民狀態,並說她正在按照朋友的要求跟進。 隨後,Lucy的上司接到了通報,並立即通知ICA的管理層,因爲該信息是不應透露給外界的。 公司隨後也對Lucy的工作帳戶進行了內部審核,結果發現她確實進行了幾次未經授權、不屬于她的工作。 Lucy于2018年12月19日被ICA起訴。 Lucy和Sharon沒有退還從Fenny收到的1500新元。Sharon聲稱已把錢花在了日常開支和賬單上。 ICA還補充說他們將審查Fenny的永久居民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