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感覺有點鬧大了~
有一對新加坡母女,居然在6月19日跑到馬來西亞行竊,被捕之後兩人承認罪行,被判入獄一天,6月22日開始服刑。
然鵝~事情並沒有這麽簡單,兩人刑期滿後,馬國並木有放人,還把她們
帶往居銮區扣留所繼續“服刑”。後來家人聯系該監獄的官員,官員卻說兩人的護照不在拘留所內,因此不能被釋放。
而且後來家屬還被告知說,馬國移民局已發出指令要扣留兩人。這不合規矩啊……
這兩名新加坡人的家屬還說,其中一名被扣者在扣留期間肩膀脫臼,可是一直沒有得到妥當的醫療照顧。到底是咋回事?
其實,這對新加坡母女跟馬國的事兒已經不是第一件,早在去年的時候,這對母女還有兒子一起從新山回新加坡,馬國移民局官員當時要求這名女司機調下深色玻璃窗,但他們拒絕照辦並辱罵官員,還向官員比出不雅手勢。後來被移民局法令將這三人扣留了14天以協助調查,並將她們當時駕駛的寶馬(BMW)給扣留了~
目前,馬來西亞的人權組織[關鍵詞屏蔽]已經接獲這對母女家屬的告知,認爲馬國當局不法扣留,要求立即釋放兩人,但目前暫時沒有更多最新的消息。
然而,對于這事,大多數網友們表示母女們的行爲實在是“丟人”,認爲她們“活該受罪”,但是小編不明白,護照怎麽可能會丟的呢?
對此大家有什麽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