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擬議設立的網絡安全法將授權網絡安全局在發生網絡襲擊時立即展開調查,並能在必要時向受影響單位要求提供事故報告及其他關鍵資料,避免攻擊作出進一步傷害或破壞,並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通訊及新聞部預計今年底在國會提呈網絡安全法案。網安局昨天起至8月3日,公開征詢國人對法案的看法。法案將建立起能夠監督及維護我國網絡安全的框架,以降低網絡威脅的風險,並確保我國能夠更好地對付網襲。
法案一旦生效,法案的條例將淩駕于保護資料與隱私的條例。在網襲發生時,網絡安全總監(Commissioner of Cybersecurity)可授權網安局人員展開調查,受影響單位必須在網襲一個小時內通知網絡安全總監,也須配合當局指示,包括允許調查人員進入受影響場所以及登陸電腦獲取重要資料。不配合調查或無視調查人員指示者,可被罰款2萬5000元,或坐牢最長兩年。
法案規定CII負責方必須定期進行風險評估,以及授權網絡安全總監指定的第三方業者定期進行系統審核。
法案也建議,提供侵入測試或管理安全操作服務的第三方業者必須申請執照。同時,提供調查服務的人員,須申請個人執照。違例者一旦罪成,可坐牢最長兩年,或罰款5萬元,或兩者兼施。
關于網絡安全法案的內容,可上https://www.csa.gov.sg/或www.reach.gov.sg閱讀詳情。想提意見或反饋的公衆,可在8月3日前把意見電郵到[email protected]。
(信息來源:新加坡N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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