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經常往來于國內外,不少華僑華人成了國內親友的“人肉快遞員”;吃喝穿戴、日常用度,每次回國(來華),總要幫著“帶點貨”。但如果親友讓你幫忙代購的是這種東西,且數量較大、要求比較頻繁時,建議你多留個心眼↓↓↓
沒錯,就是藥品。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私自代購的藥品屬于“未經批准生産、進口”範疇,將其銷售的話,就觸犯了中國法律。代著代著就犯法了,這種代購要求,你還敢答應嗎?
代購嬰兒藥品
全職媽媽渾然不知“已犯罪”
幾年前,出于補貼家用的初衷,全職媽媽林某開了家母嬰店,但生意一直馬馬虎虎。直到她發現,身邊的小姐妹經常托人從國外代購嬰兒藥品。
德國糖漿,小綠葉噴霧等,都是代購清單裏的常客
林某仿佛一下開啓了致富的大門,但林某的喜悅並未持續多久。在有關部門的檢查中,她的母嬰店因“無藥品經營資質、無藥品進口手續”被取締,那些被視爲致富來源的藥品則被認定爲假藥,這種銷售行爲已涉嫌犯罪。根據刑法修正案規定,銷售假藥最高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産。
一旦林某的犯罪行爲坐實,除了她自己要付出相應代價,爲她代購藥品的朋友也很有可能牽連在內。
正規來源購入
爲何也算假藥?
被查處之後,林某覺得冤枉無比:
“藥是國外親友從正規醫院購買的,
單據齊全,憑什麽說是假藥?”
“自己的孩子也吃這些藥,效果很好。
再坑人,能坑自家孩子嗎?”
冤枉嗎?先看看假藥的定義。
根據中國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進口,需經有關部門審查,確認符合質量標准且安全有效的,才能進口,並發給進口藥品注冊證書。沒經批准、私自進口的,均按假藥處理。
使用非正規途徑、沒有監管的藥品,必然要承受風險。對于沒有專業資質的普通人來說,如何准確判斷藥品的質量、療效,從而放心使用呢?
因爲錯誤用藥,輕則耽誤療程、影響療效,重則造成嚴重不可逆後果的案例,始終不絕于報道。還有那些“地下美容院”。這兩年,因爲注射了國外來路不明的肉毒素、玻尿酸,而被的案例,難道還不夠多嗎?
所以,小編想在這裏提醒廣大華僑華人,回國時攜帶藥品,有幾點必須牢記:
1、如自己或親友確有治病的迫切需求,在確認藥品來源、用途無誤的情況下,以及符合中國海關進出口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帶回少量、自用的藥品,可算無傷大雅。
對此,已有律師援引法律條文予以說明。
2、如果于國外所購藥品涉及銷售、流通,那麽萬萬不可碰觸。
病人用了你帶回的藥,一旦出了問題,你就得負責了。
3、除了藥品,美瞳、隱形眼鏡等,也屬于醫療器械,請對代購、銷售 Say No!
領導說了,
您點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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