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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心智能力又無依靠的年長者,明年起可在一項新的試驗計劃下,由指定的志願福利團體申請法庭授權,以代表他們決定一些日常財務開銷,包括從他們的儲蓄中提取金額,支付生活費和醫藥費。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明年初試行這項名爲“社群親人”服務(Community Kin Service)的試驗計劃,受委任參與試行計劃的兩家志願福利團體,分別是觸愛社會服務和宏茂橋家庭與社區服務。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李智陞,昨早在首屆亞洲家庭大會上做上述宣布。他說,對于失去心智能力的年長者,志願福利團體的社工在協助他們做日常財務決定時經常面對挑戰。
根據試驗計劃,受委的志願福利團體一旦發現60歲及以上的援助對象,出現心智能力退化,而又沒有家人支持,就可申請庭令以獲授權爲有關長者處理財務。志願福利團體須提呈醫生對長者心智能力的評估報告,以及年長者生活需求的評估。
另外,獲授權的志願福利團體每年須向公共監護人辦公室提呈報告,確保以正當方式處理長者的財務。黃坤新強調,獲授權的志願福利機構會制定有關的標准程序,而法庭在授權時會審核所動用的款額是否合理,這些措施有助于避免任何錢財處理不當的情況。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將在計劃推行一兩年後,探討如何改善,以及是否擴大爲永久計劃。
(信息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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