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最遲必須在下月15日,繳清員工今年的全部公積金,才可獲得政府下一輪的加薪補貼。
財政部和國內稅務局前天發表聯合文告,提醒雇主繳清員工今年的公積金,以便在明年3月獲得第五筆加薪補貼計劃(Wage Credit Scheme)津貼。
雇主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才能獲得津貼:
第一、今年爲員工加薪至少50元,或者在去年和前年維持員工至少50元的加薪額。
第二、最遲在2018年1月15日繳清員工今年的全部公積金。
符合以上條件的雇主無須提出申請,國內稅務局最遲會在明年3月底通知雇主可獲得的津貼總額,有關津貼將直接存入雇主銀行戶頭或通過支票支付。
加薪補貼計劃是2013年財政預算案中“過渡時期援助配套”的一部分,這項原定三年的配套過後延長兩年至2017年,以協助企業減輕因人力市場緊縮而面對的成本壓力,讓企業能夠撥出更多資金來提高生産力。
根據這項計劃,當雇主爲總月入不超過4000元的員工加薪時,政府將資助20%的加薪額。
詳情可浏覽稅務局網站,也可致電1800-3524727,或發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查詢。
政府嚴厲看待濫用加薪補貼計劃的事件,違例者可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
(信息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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