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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初的時候,政策君曾經發布過一條新政策,新加坡陸交局(LTA)宣布本月15日起,這類違例者下來將面對更嚴厲懲罰,初犯者罰款從現有100元提高到300元或500元。在快速公路上騎行者更會被控上法庭,不再允許以罰款銷案。
想知道的同學,可以去翻舊日政策【18.1.3新政】史上最嚴!在公路使用電動踏板車等代步 最高罰500還要上法庭
都說史上最嚴了,還是有人不信邪,這不,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的最新報道,活躍通勤執法小組今早在高峰時段到羅央通道黑區展開執法行動,短短兩小時內有11名違例者被取締。
當局在剛過去一年裏,每月平均取締40個在公路上使用個人代步工具的騎士,比2016年每月平均34個多出近兩成。去年1月至9月,涉及個人代步工具的意外約有110起。
根據新的罰款機制,在包括組屋區內的小路違例使用個人代步工具,初犯者的罰款將提高到300元;在車流量較繁忙的主要道路上騎行的違例者罰款提高到500元,在快速公路上騎行則會被控上法庭,調查期間,代步器材也會被扣押。
陸交局也宣布從下個月1日起推出面向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安全騎行課程(Safe Riding Programme)。課程爲時90分鍾,教導參與者熟悉現有條例,以及如何在不同的情況下安全騎行。
陸交局計劃在民衆聯絡所、學校、客工宿舍等地舉辦課程。明年2月前報名者可免費上課,被發現魯莽行駛的違例者也須參加課程並繳付課程費用。
(信息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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