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8頻道新聞及時事新聞,StraitsTimes以及BusinessTimes發布的新聞報道:過約一年檢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去年2月成立的公司治理理事會(Corporate Governance Council)就現有的《公司治理守則》(Cod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提出多項修改建議,即日起征詢公衆意見。
經過檢討,新加坡理事會建議將現有的12項守則修改爲挂牌條例,同時新增多項新的守則。
經過檢討,新加坡理事會建議將現有的12項守則修改爲挂牌條例,同時新增多項新的守則。
可能成爲挂牌條例的包括: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會成員是獨立董事、不適宜擔任獨立董事的主要股東(substantial shareholder)持股門檻由10%降低至5%、獨立董事任期不宜超過九年(可能成爲硬性規定或由股東投票決議是否延長任期)、需說明不派發股息的原因等。
爲了提升公司董事會的獨立性和多元性,理事會建議,要求大部分董事會成員與公司管理層或公司業務無直接關系。
公衆咨詢于3月15日截止。經修改的守則估計于今年下半年施行。
O 關于知識産權O
【新加坡公司注冊小知識】稅務減免之新加坡知識産權與研發活動!
【福智霖活動回顧】新加坡福智霖集團成功舉辦國際知識産權保護知識分享會
【新加坡公司注冊小知識】新加坡知識産權法深度介紹(值得收藏)
【新加坡公司注冊小知識】新加坡商標注冊,保護知識産權第一步!
在新加坡公司注冊小知識方面,智霖姐更專業更值得您信賴!!
本文內容由新加坡福智霖集團發布
未經許可不得抄襲,翻版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