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制造公司的前首席執行官,因貪汙超過$288,000美金 ($379,000新幣)被起訴。
被起訴的63歲男子Goh Chan Peng,在2011年11月的時候從2家公司,Nedec和Kodec,收取了$200,000美金。據悉,這筆錢是Goh協助2家公司從數據存儲解決方案公司Seagate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獲得250萬美元贈款的獎勵。
之後,在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之間,Goh又收到Nedec公司超過$88,000美金的賄賂。
除此之外,Goh還被指控將所得貪汙款(總金額爲500,000美元)從自己的公司Wyse International的銀行賬戶轉移到公司的另一個賬戶。
目前,Goh將面臨10項指控並以$400,000新幣保釋在外。
貪汙調查局表示:”新加坡對腐敗采取零容忍態度。”
對于每1項貪汙罪,罪犯可能會被判入獄5年,並被罰款高達10萬新幣。
雖然貪汙調查局很認真地對待這件事情,但最近新加坡的貪汙案件好像有增無減,難道金錢的誘惑真的那麽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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