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新加坡目前還沒有開放同性婚姻,可如果本來是一段合法的異性婚姻,最後卻成了同性婚姻,這…還合法嗎?
新加坡一對夫妻目前正面臨著這樣的困擾。
2015年9月,這對夫妻,Faith Volta先生和Bryce Volta小姐在新加坡婚姻注冊局(ROM)申請結婚,並于10月成功宣誓並結成夫妻。
本該是開始享受婚後生活了,但丈夫卻做了一件與衆不同的事情。這位Faith Volta先生在2016年3月決定接受變性手術,並于同一年6月手術成功,成爲了一個女人。
2016年8月,“她”受到了移民與關卡局(ICA)發出的新身份證,上面的性別便改成了“女”。
待變性這件事被ROM得知以後,當局要求這對“夫妻”解釋變性這件事,並在一段時間的調查與討論後,決定宣告兩人的婚姻無效,並刪除了婚姻記錄。
ROM認爲,該名男子在注冊結婚的時候已經産生了變性的念頭,且兩人並不打算以異性身份維持婚姻。
但這對“夫妻”並不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目前已經向高級法庭申訴,要求恢複兩人的夫妻關系。
與是否支持同性戀無關,但在新加坡還沒有開放同性婚姻的時候,婚後才變性,那這段婚姻究竟是有效還是無效呢?你怎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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