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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還會有好報嗎?
這個問題,如今困擾著無數國人。
執法部門必須杜絕和稀泥的做法,
守好法治的底線!
昨天刷微博看到了一條名爲“樹太好爬索賠60萬元”的新聞引發網友熱議。
點開新聞真的是讓人驚奇:
廣州六旬老人吳某在景區遊玩上樹摘楊梅時,由于樹枝枯爛斷裂,致吳某從樹上跌落,經送醫院搶救無效身亡。
事後,吳某親屬認爲景區未采取安全疏導或管理等安全風險防範措施,向景區索賠60多萬元。
更奇葩的是法院的判決:
廣州花都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爲吳某作爲成年人,未經同意私自上樹采摘楊梅,應當料到危險性,應當對自身損害承擔主要組人;被告景區未告知危險,承擔5%的責任,賠償45000元。
說實話,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讓我的內心無比淩亂。
首先,你偷我的東西摔死了,我沒找你要我的果子和樹就不錯了,你還能成功勒索我一筆錢?那下次如果有人在景區排隊中暑或猝死的話,是告景區沒有通知帶遮陽傘,還是告後羿沒把太陽全射了?!
其次,景區怎麽告知危險?是給每個遊客配備一個保安,還是在景區所有有可能發生意外的地方,都立一個警示牌?
在樹下立一個警示牌:樹木易折,請勿攀爬!
樹旁邊小柵欄立一個警示牌:柵欄有角,注意安全!
柵欄旁的小路上立個警示牌:小路非一馬平川,謹防崴腳!
對了,每個荔枝上也必須貼一個警示標簽:內有果核,小心噎死!
如果這樣做的話,還有人願意去景區玩嗎?更何況,就算景區安全防護十分到位,應急處置十分妥當,就能避免這樣的悲劇了嗎?
答案是:或許有幫助,但永遠也杜絕不了悲劇發生。
因爲再密集的警示提醒,再周到的安防措施,再專業的醫護人員,也救不了一個不守規矩的人。
而法院和稀泥式的判決,無意更助長了“會哭的孩子有糖吃”這股社會歪風!
我死我有理
還記得“電梯勸煙猝死案”嗎?
半年前,河南楊先生,在小區電梯裏勸一名老漢不要抽煙引發爭執,老人情緒激動心髒病發作離世。後來,老人家屬把他告上法院,索賠40萬巨款。
一審時,法院酌定楊先生賠償1.5萬,引發社會喧嘩。更可笑的是,家屬還不服,繼續上告,結果,二審判決出來了:勸煙者無責,不用賠錢。
二審判決一出,簡直大快人心!
電梯內禁止吸煙,幾個大字沒看見嗎?
好人在維護社會秩序,破壞規矩的人卻振振有詞的談什麽“尊嚴”。
當他因自己尊嚴而猝死後,家屬居然有臉把好人告法院,還恬不知恥的說:憑什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抨擊他?
呵呵,憑什麽?
就憑你們這群:
“我老我有理”
“我弱我有理”
“我死我有理”
“僞道德婊”
正在禍害整個社會的道德體系!
謀殺道德!好人沒好報
法律和道德,是維持中國長久治安的兩大工具。當法律存在死角時,道德就成了人與人之間唯一信任的紐帶。
然而,中國正有一群人打著“道德”的旗幟,去牟利、去禍害社會!
打開一個“産業”的彭宇案。
還記得彭宇案嗎?
當然,彭宇案的重點不在于審判結果,而在于此事後續的影響。
用某位網友的話來說,彭宇案是中國道德滑坡的裏程碑事件之一,它開啓了中國老年群體最爲畸形的産業:碰瓷業。
碰瓷業下的現狀:畏扶如虎,人人自危!
去年12月,江西上饒某中學三位學生,在放學路上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
他們趕緊上前扶起。
結果老太太竟要對他們說要10萬元住院,還好路過的兩名大學生幫忙查看監控,才化解了糾紛。
然而,好學生雖然受到了表揚,但壞人除了批評,未傷絲毫。
某位網友做過一個統計,截止2017年10月,在149起因扶人引發爭議的案例中,80%左右的案件真相最終被查明。
其中冒充好人的撞人者32例,誣陷扶人者84例。
在上述84起被扶者恩將仇報的案例中,僅有1例受到了扣留的處罰,但因違法人員已滿70周歲,依法決定不予執行。
這就是彭宇案的遺毒,一些壞人利用人們的道德去故意碰瓷訛詐。如果成功了,將擁有一大筆財富;如果失敗了,頂多只是受到批評。
因此,彭宇案之後,碰瓷安檢如雨後春筍,層出不窮。
類似案件
有人說的好:40多年的學雷鋒教育,1個彭宇案打回解放前。
再不整治,中國道德就崩盤了
其實,不論是彭宇案還是電梯勸煙案,重點不是好人沒好報,而是這些事件所産生的余毒:中國人被迫變冷漠、中國5000年建立的道德體系斷崖式滑坡。
去年河南駐馬店一位姑娘在馬路上被撞,出租車造事逃逸。
姑娘就這樣橫躺在冰冷的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路人都視而不見。
一位媽媽摟著嚇壞的孩子趕緊離開了,旁邊騎著自行車的學生看了一直接走開。
最終,一輛快速而來的汽車再次從她身上碾過,奪走了她的生命!
視頻傳到網上,有人感歎世態炎涼、有人大罵中國冷血無情。
的確,他們說的是事實,但很少有人明明知道卻不敢正視背後的原因。
在那句:“不是你撞的,你爲什麽扶”,在多少人被訛到傾家蕩産時,在一起起碰瓷案無疾而終後,似乎就在一夜之間,所有教育風向都變了。
所有父母都教育孩子不要扶人,尤其是老人和小孩;所有老師都教育學生不要輕易做好事,因爲你十有八九會被訛;多少家長連夜給孩子打電話,帶著哭腔央求孩子,別瞎逞能;多少老師老師在課上痛心疾首:我本是要傳道育人的,但是我不得不昧著良心勸解你們要學著保護自己,不是自己的事情不要去做。
毫不誇張的說,在一起起“好人沒好報反而受懲罰”的事例下,中國公共社會道德倒退何止五百年。
再不整治,道德危矣、社會危矣、民族危矣!
2018年,中國重塑道德元年
今年,2018年,注定是中國道德史上最重要的一年。
借“電梯電梯勸煙猝死案”,從中央到地方,一股重塑社會道德、鼓勵人民發揚公共精神的風氣正形成風暴,席卷全國。
1月23日,繼鄭州中院駁回田家二審訴求之後、否定一審楊先生賠償15000元之後,《人民日報》撰文“勸阻應得到法律鼓勵”以正視聽。
列祖列宗在前,史筆千秋在後,重塑中國5000年社會公共道德,意義深遠,不得不爲!
楊的行爲本屬見義勇爲的範疇,一審中既然法院判楊歡與老人的死亡無因果關系了,但爲何還要求楊歡向老人家屬補償1.5萬?
這讓我想起來了以前的一個新聞,有個人在自家院子裏種了幾十棵洋水仙,鄰居一位老太太以爲是韭菜,就偷割了洋水仙包了餃子給她孫子吃,結果導致小孩住院。老太太一家竟然上門來要求他賠償,據說警察調解時也讓他出于人道主義賠償部分醫藥費,理由是沒有在洋水仙上面注明不是韭菜不能吃。
還有一個人忘帶鑰匙打不開家門,不顧鄰居反對強硬要求從鄰居家陽台翻入自家,結果不慎從四樓墜落摔死,後來也是判決鄰居承擔一定賠償責任。
這種判決,都帶有一定和稀泥的態度,有些法官只求穩定把事情壓下去,至于是否公平公正,不在本法官考慮範圍之內,換言之,當前的中國部分法官並不在意公平公正,只求不鬧事,自己任期內平平安安天下太平,哪怕後面洪水滔天也不關他的事。
這種行爲是典型的飲鸩止渴,穩在當代,亂在千秋,當前中國鬧事橫行,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的現狀就是這麽養成的,至于鬧事的那個人是否有理,並不是很重要。
這種現象帶來了中國人的集體道德淪喪,而鬧事行爲之所以還能存在,除了法官的和稀泥態度之外,抱著人死爲大的觀念,圍觀群衆的同情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且可以說其重要程度是非常大的。
這種同情或許有一定道理,但是違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則,一定會導致更多的人因爲你泛濫的同情心受到更大的傷害。
南京彭宇案後引發了全中國關于扶不扶的討論,即使最高人民法院出面證實老太太確實是彭宇所撞,因爲害怕賠償高謊稱冤枉,只是法官一句不當的話才推向了媒體熱議,但公衆對此並不買賬,很少人去關注真相,所以彭案的遺毒仍然影響至今。
下面是彭宇案判決原文,這種“如果式”判決可謂流毒甚遠:
法院是一個公正公平的地方,不是商務談判會所。彭宇案的道德影響讓中國大陸的道德倒退了50年。彭宇案後中國人再也不敢扶老人了,不知道多少真正需要幫助的老人被視而不見,最終無辜死難,當初對南京老太太的同情心這種小善,最終演變成了對整個中華民族的大惡。
如果這次還是出于善心,人道主義賠償老人親屬,法官算是積了小善,畢竟這人死爲大,但是客觀上卻行了大惡,電梯抽煙不守規矩胡攪蠻纏到如此份上還能獲得賠償,那以後誰還去守規矩,誰還會見義勇爲對不良行爲果斷制止?
總之,守法守規矩的有錯,不守規矩的沒錯,這就是大惡,南京彭宇案只不過使中國道德倒退了50年,如果這個賠償判決沒有糾正,中國的社會道德將被法制拖向無底的深淵!
法治是社會運行的底線規矩,絕不能用“和稀泥”的方式將其擊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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