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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4月起,如果一家銀行或金融公司倒閉,每名存戶可索回多達7萬5000元存款,最快可在七個工作日內到賬。
國會昨天三讀通過存款保險和投保人保障基金(修正)法案,將存款保險計劃的受保頂額從5萬元增至7萬5000元。
存款保險計劃上一次修訂是在2011年,當時受保頂額從2萬元調高至5萬元,全額存款都得到保障的存戶超過90%,符合國際標准。但隨著居民存款額增加,如今獲得全額保障的存戶比率已降至87%。
教育部長王乙康昨天代表負責金融管理局的副總理及社會兼經濟政策統籌部長尚達曼爲法案提出二讀時指出,把存款的受保頂額調高至7萬5000元,可使獲得全額保障的存戶比率回升至91%。
根據存款保險法令,在新加坡有業務的銀行和金融公司都必須是新加坡存款保險公司(SDIC)的會員。會員機構每年必須支付一筆保費給SDIC作爲保險基金,目前的保費是受保存款總額的0.02%至0.07%。
議員安迪(碧山—大巴窯集選區)質疑,隨著受保頂額增加,存款保險基金需要擴大,銀行繳交的保費也會水漲船高,會否將這部分額外開支轉嫁給客戶。
王乙康指出,根據新法令,銀行須繳交的保費將上調一個基點(basis point)。以三家本地銀行爲例,它們繳交的保費增幅占平均營運開支不到0.1%,預計不會産生實質性影響。
新法令也將私召車司機或在家經商者包括在投保人保障基金計劃,意味著他們的保險保單不會因保險公司倒閉而受影響。
(信息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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