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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微信、代購,可以說是造就了段時間內萬衆創業的井噴效應,打開朋友圈就有全民經商的大氛圍。
剛開始,趕腳還挺新鮮,整天都想找個什麽小項目,說不定就實現了自己一夜暴富的夢想(純做夢)…
到後來,一打開就好像已經看不到其他的消息了…
賣化妝品
賣包包
賣奶粉
賣衣服
賣電子煙
賣零食
賣影片
····
瞬間身邊小夥伴的動態都被淹沒了,後來我們就開始動動手指,把微商代購刪掉一批,沒過多久,又無端冒出了一批…
後來很多人就不看朋友圈了,誰能受得了整天看…看炫富…
想想都有點憂傷!
但最近有一個勁爆的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于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以後電商會受到嚴格的監管,一旦違規,最高罰款200萬!
核心條款:
1、不管是什麽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還要是采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
2、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3、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産等奶粉保健品之類不得銷售
別以爲平時在朋友圈裏打打就沒事,從現在開始可多了一個“專業名詞稱呼”
——電子商務經營者
什麽是電子商務經營者?
直接點理解就是:淘寶、京東等電商平台上的代購,微信朋友圈裏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賣東西的博主,都屬于電子商務經營者!
以後怎麽管理代購和微商?
答案——
1.必須進行登記!
如果你賣的是食品,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電商法》明確規定,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産、未未獲取配方注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絡平台銷售。
除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都必須依法進行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否則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2、必須依法納稅
微商和代購可以說稅源流失的一大途徑,這本身對國家就是最大的損失,而且非常不利于監管,這也造就了無數的假貨…
對消費者來說,是大好事!
《電商法》的出台並不是說嚴厲打壓電商平台,反而給消費者帶來了更好的消費環境
除了對電商、代購、微商等立法!
還有一些新規都很有好處!
1、買到假貨幾率小了!
《電商法》實施以後代購、微信朋友圈賣假貨、劣質商品,恐怕不會那麽容易了。監管越來越嚴格,買到假冒僞劣商品的幾率也會越來越小。
2、電商平台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平台上賣家的商品有問題,比如奶粉是假的、紅酒是假冒的、化妝品是假的等等,那麽平台也得承擔責任。這樣以後在那些大型電商平台買東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嚴禁“刷好評”、“刪差評”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簡單來說就是禁止“刷好評”、“刪差評”,否則最高罰款50萬!
4、不得無故拒退押金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以後再無“訂了就不給退”的霸王條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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