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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亂停亂放被貼罰單…好像無可厚非!
不過,太敬業了,在新加坡估計要招來牢獄之災…
看一項案件的經過!
新加坡女停車管理員,負責巡邏蔡厝港或武吉班讓一帶的停車場。
每天必須在每個停車場檢查至少60輛車,才能達標。
去年,女管理要照顧病重的祖母,沒有去巡邏。
爲了不讓公司知道,被告通過電子終端系統(Electronic Handheld Terminal,簡稱EHT)掃描器,將沒有停車月票車輛的注冊號碼輸入新加坡建屋局的“綜合停車場系統”(Integrated Car Parks System),然後交差。
女管理之前巡邏時曾檢查這些車輛,知道這些車輛的注冊號碼。
“綜合停車場系統”自動打印信件寄給車主,要車主提供司機的名字,過後寄違規停車通知書給司機,讓他們銷案罰款。
然而女管理根本沒有去停車場巡邏。
她在去年6月5日到7月1日之間,胡亂開54張罰單給超過30名車主,罰款額多爲30元,總額稍微超過1000元。
不過,有細心的車主發現了其中的貓膩並向新加坡建屋局上訴,這些車主聲稱罰單上的日期和時間有誤,他們並沒有在有關停車場停車。
有位女車主稱,去年6月22日,她收到要她提供司機名字的通知信,指她的車子于6月9日在武吉班讓停車場觸犯停車條例。
由于她當時在國外,加上其他可能接觸到車鑰匙的人否認開她的車子,她因此上訴。
同月29日,這位女車主又接到罰單,指她的車子6月18日在武吉班讓停車場觸犯停車條例。
同樣的,其他可能接觸到車鑰匙的人否認開她的車子,她因此聯絡建屋局,並于6月30日報警。
後面的事情就警察調查,一切順理成章…
也造就了新加坡首起——“沒有巡邏亂開罰單”案件!
最終,女管理員因54項觸犯濫用電腦和網絡安全法令的控狀,被判坐牢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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