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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老編最近找代購購置了一批衣物,打算在國內入冬後著用。
然而,在老編把尾款彙過去之後,
這位代購朋友卻遲遲沒有對款項實施接受,
這讓老編感到不正常!!!
百般追問下,
對方告訴我,其實衣服早就買好放在家了,只是一直不敢發貨。
What?難道是嫌運費不夠??!!
在老編把運費都准備好,並讓他收錢的時候,
這位朋友告訴我,不是運費的意思,
是現在中國的海關,
真的不讓代購活了…
(老編與代購的對話)
老編一開始將信將疑,難不成國家還不讓人海外購物了?
然而,在看到報道之後,老編終于醒悟了過來,
原來中國海關,
如今已經嚴格到了這般地步!!!
各位代購小夥伴們、國內的買家們、急需奶粉的寶媽們,
請大家都注意了!
從現在開始!
中國海關將對海外郵寄包裹,
以及收件人采取“抽查訪問”!
所有禮品、自用品全部需要繳稅!
違反者或回答不規範者,
包裹給予退回處理,情節嚴重者還可能被罰款——
50萬元!
海關新措施:個人身份驗證,確認商品交易信息
就在這兩天,朋友圈裏出現了這樣一則有關代購的通知:
在這名代購所發表的朋友圈內,
我們不難捕捉到幾個重要信息:
第一,海關正式開始使用微信app驗證海外貨品買家信息,
把你從頭到尾查個遍!!
第二,海關會隨機抽查買家致電,用來確認買家購買商品的用途,只有在買家表述前後一致的情況下,
才將貨物放行!!
第三,價格在2500人民幣以上的貨物,將不再屬于“個人使用”範圍,
我們將不再有資格使用來自海外的價值超過2500塊錢的物品!
這名代購還在朋友圈下自己評論:
“徹底涼了。”
來表達自己心中對該政策的無奈…
另外,還有代購幾乎在同時發表了如下朋友圈:
在朋友圈中,這名代購將以上政策內容“複習”了一遍,
告訴廣大國內消費者:
“抓緊囤貨吧!海關已經開始動作了!目前各大國際快遞都在研究對策,很難!”
在文末,代購還提醒消費者,
該如何應對海關的抽查來電,
並發出警告:
“不要亂說!”
這兩天裏,各個不同圈內的代購出奇地團結一致,
賣衣服的、賣奶粉的、賣保健品的、賣肥皂的、賣面膜的…
幾乎都在同一時間發布了有關
“海關追查消費者身份”的朋友圈。
他們告訴消費者,海關會給直郵包裹收件人發短信,
確認包裹內容、收件人、身份證、地址信息等等。
有些代購也對消費者發出了善意警告,
告訴消費者,海關會隨機抽查包裹並向收件人致電調查,
沒有按要求做的,沒有如實申報的,
包裹可能要被扣、被退件!!
就連物流公司也坐不住了,紛紛開始給消費者打起了“預防針”,
表示大家今年購買的物品,可能明年再見了…
澳洲的一家快遞公司也在第一時間發出了聲明,
該快遞公司表示,自己之前的到貨時效承諾不得不在近期調整,
將暫時取消“超時賠付”條款。
因爲根據目前的海關政策,
賠付的成本可能會超過運輸成本…
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政策,讓所有的代購都如此抓狂?
賣貨的不敢賣貨,運貨的不敢運貨,只有我們這些買貨的還一臉懵逼,
怎麽,現在有錢還買不到東西了?
下面,
我們就來一起看看這個新的海關政策。
近日,一條來自中國海關的通知讓千千萬萬代購操碎了心,
通知如下:
據悉,中國海關將落實“個人合理自用原則”,
使用座機號“0758”開頭的座機號碼進行電話調訪。
同時,海關警告買家,不接聽電話或胡言亂語,
就再也收不到你的包裹了…
然而,以“你親我吧”開頭的座機號並沒有給人們帶來足夠的親近感,
反而造成了代購界的大地震,
甚至有消息表示,“個人合理自用原則”的合理程度,就是2500塊錢以下…
在人們還沒有真正反應過來的時候,
就已經有消費者收到了來自海關的親切問候,我們來看看短信:
短信提示包裹收件人到相關app進行個人身份核驗或者確認商品交易信息,
否則,很可能就像通知裏說的那樣,你的包裹走遠了,
不知道有多少人誤將此短信當做詐騙短信而痛失包裹…
幾乎在同時,我們發現,
廣州海關和廈門海關近日也發布相關通告,
爲了解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個人身份信息被盜用的問題,
所以推出了相關身份核驗、
商品交易確認措施。
據報道,
消費者在進行政策的“商品交易確認”時,
需要在14個工作日之內提供購買平台信息、購買日期、商品訂單號等購買信息,
同時,
還需要提供商品內容、
訂單金額等商品價值信息。
海關會對消費者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
在前後達到一致的情況下,才會將包裹放行…
你可以想想一下,清關速度原本就像擠牙膏一樣的海關,
在加入了這個相對繁瑣的審查環節之後,
緩慢程度便可想而知了…
在此給予各位消費者一個溫馨提示,
有拖延症的消費者麻煩在確認商品這件事上積極一些,
確認時間只有14天,這14天是不包括海關受理時間的,
萬一你在最後一天才去確認,結果正好海關受理又花了半天,
到時候你無論如何解釋,
你的商品都可能“哪來的回哪去”了…
許多小夥伴也許已經猜到了,沒錯,這些舉措很可能都是在爲明年一月即將實行的《電子商務法》做鋪墊,
這部《電子商務法》一旦嚴格實施,
代購們的春天可能就真的一去不複返了。
目前,許多代購都在代購法實施之前囤貨賣貨,
澳大利亞的超市內,就再一次發生了代購瘋搶奶粉的事件:
Dailymail:瘋狂的中國買家抱著箱子搶購Woolworths配方奶粉。
搶購現場激情四射、熱力爆棚、你追我趕、前赴後繼、前仆一樣後繼,
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
電子商務法一旦實施,
錢就不好賺了…
這是Dailymail對搶購奶粉現場的描述:
中國代購占據了整個走道,隊伍比貨架還長。
爲了搶到奶粉他們互相推搡。
他們將尚未開箱的奶粉直接抱走。
本地買家強烈指責,遂將8罐限購調至2罐。
在現場,人們拍下了搶購視頻,發在了網上:
衆多代購中,一些人捂住臉去往收銀台結賬,
有些人戴著帽子和口罩,因爲他們已經沒有手捂臉了…
大家都意識到,所剩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之前上海海關“屠殺代購”事件依舊曆曆在目…
浦東海關,正式開啓“收割模式”…
被打開檢查的箱子到處都是,攤開一地,
都是代購們無處言說的辛苦…
而且有消息稱,
目前廣州白雲機場海關
已經拒絕清關奶粉了…
最近,可能是爲了給《電子商務法》的實施做鋪墊,
中國海關已經不止一次出台了讓代購和消費者都疼痛不已的政策了…
自用商品、禮品一樣被稅
許多消費這可能都有著這樣一個疑問:
然而,海關現在告訴你,
算!
目前爲止,已經不止一名從國外回國帶禮品的小夥伴被海關扣下了,
原因是,禮品也是要繳稅的!
在10月13日,《頭條新聞》發表微博稱,
從海外帶回國的禮物、自用品也屬于“代購”範疇,
不交稅的話,
即將面臨2萬元~50萬元的罰款!
最新代購政策中,明確指出:
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同樣要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否則將會被處以2萬~50萬元不等的罰款。
國內,有律師對此條款進行了詳細解讀,並指出,
該條款中,需要敲黑板劃重點的部分便是——
“經營活動”!
這條法案的意思也就明了了,
要不要交稅,能不能放行,
關鍵就看你所購買物品的行爲歸不歸屬于“經營活動”!
若是歸屬于,就算是自用品或禮品,
一樣需要被稅!
倘若不從,
處最高50萬元罰款!
央視新聞報道表示,可能在心情不好的情況下罰個200萬…
“經營活動”四個字究竟爲何意?
這四個字要求代購滿足怎樣的條件呢?
怎樣做才是一邊經營一邊活動呢?
這些,
都與代購物品的金額息息相關。
“經營活動”範疇
只要滿足下面一條, 就有可能被判定爲經營活動,
小夥伴一定要注意了!
黑板都要被敲穿了!
1、境外購物超5000元人民幣以上
無論是什麽商品,只要價值在5000元人民幣(約1000澳幣)以上,
就必須繳納稅款,
否則,
可能遭到十倍、
甚至是百倍的罰款!
有人會說,倘若在本身就“免稅” 的免稅店購買商品,
那麽就不會再被稅第二次了吧!
可是讓人沒想到的是,就連免稅,
都是有限度的。
2、境外購物+免稅店購物超8000元人民幣上限
《電子商務法》明確表示:
非免稅放行物品連同口岸進境免稅店購物額總計不超過8000元人民幣的,仍予以免稅放行。
不管是什麽商品,不管部分免稅還是全部免稅,
商品加起來的總價值若超過8000元(約1600澳幣),
則可能面臨罰款!
1600刀…隨便幫親戚朋友們買點禮品,額度就用完了,
包包、手機什麽的,想都別想了…
3、非居民旅客自用品超2000元人民幣以上
這裏的非居民旅客是指進境居留後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
比如長期居住在澳洲的華人華僑,
按海關規定,
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對這類人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
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
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4、帶有大量重複、未開封商品
倘若有“我不帶貴的,就帶點小商品”想法的小夥伴,
還是早點放棄這種想法吧,
對進出境個人物品,海關以“自用、合理數量”爲基本驗放原則,
而這個正常數量、標准都是由海關來判斷的。
也就是說,
數量是沒有明確標准的!
如果你有大量重複、大量未開封的商品,
比如一大堆羊奶皂、一大堆木瓜膏,
也很有可能被海關判定爲“經營活動”!
5、帶這20種必征商品不申報
在規定中,列出了20種商品,
這些商品不可避稅,而是必稅。
倘若攜帶有這20種商品內的商品而沒有申報的話,
可能會被罰款!
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洗衣機 照相機、複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 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 無限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器 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 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
以上商品必須申報,海關才會酌情放行,
如果不申報,
你可能會被海關申報…
代購,現階段面臨著前後兩難的境地,
前有買家不好說話,
後有政策一擊必殺。
目前,海關已經將審查方向逐漸轉向消費群體本身,
從代購、消費者兩頭嚴抓代購行動,
這讓許多代購苦不堪言…
再次提醒:
消費者方面,
若收到短信提示審核代購商品,請務必在14個工作日內配合審查,
否則包裹不保。
代購方面,
請嚴格查詢自己所購買物品的金額,倘若符合“經營活動”,請立刻申報或停止代購行動,
否則,可能被罰到傾家蕩産…
附一張“經營活動”的範疇圖示,
請一定要嚴格遵守法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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