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新加坡工人合同,一字之差,差點沒了13萬!

2021 年 3 月 11 日 小鸟啦

在新加坡,contract for service和contract of service只是一字之差,可是差別可遠著呢!根據現有規定,通過前者(合約服務)方式爲企業工作的合約工人,被視爲向客戶提供服務的承包商,而不是爲雇主工作的雇員,因而不受雇傭法令庇護。

一個64歲的送貨員,雖然在兩家物流業公司做了長達11年,可是兩份工作的雇主都指他是一名合約工人,而沒有爲他繳交公積金。

一開始,這名送貨員也沒有多留意這事,直到有一次,他在進行另一份工作不幸受傷後,從同行的朋友那裏聽聞,原來之前的雇主沒有爲他繳交公積金以及給予病假和年假等,都是違例的。

而當時候,他也只是半信半疑,幸虧打了個電話找新加坡人力部尋求答案,結果才知道,原來自己就是雇員,而不是合約工人。

發現是雇員之後,差別就完全不一樣了,送貨員後來也是因此成功追討回13萬元公積金,這可不是一筆小費用呢!

而送貨員成功追討13萬的事情,也告誡大家,在新加坡找工作簽合同,一定要仔細看清楚合同類型,而在工作中,如果遇到不公平的待遇,其實是可以向人力部尋求幫助的。

相關文章:

  • 外貿專業術語之 - 銷售合同
  • 河南工程學院和河南工學院,一字之差,相差93公裏,你知道嗎?
  • 土耳其錳礦石購銷合同(中英文對照)
  • 德國法蘭克福汽車展廣告委托合同(中英文對照)
  • 那年,在新加坡
  • 在新加坡,沒吃過這60種美食,你就白來了
娛樂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6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