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的法茲麗雅,假冒是大學生,在相親網站迷倒一名24歲的男輔警。(檔案示範照)
(新加坡1日訊)52歲已婚阿嬸,相親網站虛報年齡假冒是女大學生,迷倒24歲輔警後編造系列謊言,先要對方出錢買手機及戒指向她求婚,然後又謊稱她入院,不到兩周就騙走對方超過3000元(約9000令吉)儲蓄。
不僅如此,她還四處招搖撞騙,精心設下多種騙局,從2010年至2017年的七年內,騙走32人近17萬(約51萬零85令吉)。
被告法茲麗雅(52歲)落網後共面對106項欺騙控狀,認罪後被判坐牢66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已婚,案發期間曾當過補習教師,多數時間沒有工作。
涉案期間,她設下購買預購組屋(BTO)騙局、購買蘋果iPhone手機騙局、愛情陷阱和其他許多互聯網買賣騙局,誘騙受害者的錢財。
其中一名受害人24歲的輔警(Auxiliary Police Officer),他在前年9月12日上相親網站找相親對象。
沒想已年過50還有丈夫的被告也注冊使用相親網,輔警看到被告虛報的年齡和自稱是在籍大學生的自我介紹後,主動和她攀談。
言談中,被告有意無意稱自己沒有男友,不介意和他發展戀情。9月16日,輔警向她表白,被告答應做他的女友,之後她開始以向朋友購買手機、要錢購買訂婚戒指等借口每次騙走輔警數百元。
9月27日,被告稱她要到醫院動一個喉嚨手術,要輔警代付1800元醫藥費。
輔警有時追問她有關款項的用途,被告會撒嬌說輔警不信任她,假裝不和他說話,輔警最後都心軟乖乖把錢轉給她,前後損失了3040元。
被告保釋後鬧失蹤
被告被捕後鬧失蹤,成爲通緝犯。
被告最初在2012年被捕,之後獲准保釋,但她經常找借口推掉或幹脆鬧失蹤,躲避警方的傳召,警方過後在2014年通緝她並在2015年1月逮捕她,可是她又獲保釋,之後重施故技躲避警方。
警方最終在去年6月29日再次逮捕被告,她從那時起被還押受審。
此外,虛假提供租車或租房,還有優惠酒店住宿,被告在網上能騙就騙,許多人受害者紛紛上當。
根據其他控狀,被告經常在面簿網或其他網站打,稱有房間或轎車出租,騙有意租用房間或轎車的受害者付款給他,有時,她甚至帶受害者去看房子,在收了租金後失聯,捐款而逃。
被告有時會在網上打優惠出讓高級酒店住宿,當受害者付款後要入住時才發現根本沒有房間住宿。
更甚的是,被告也會宣稱提供活動餐飲,收了費用後失聯,導致受害者辦不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