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玮婷 報道
衛生部將檢討監管本地醫療護理服務的一項重要法令,以確保條例在醫療護理環境不斷發展和進步的情況下,繼續維護病人的安全和權益。
衛生部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昨早在杜克—新加坡國立大學醫學院卓越管理中心舉辦的科學論壇上致詞時,宣布了上述消息。
1980年制定的私立醫院和診療所法令(Private Hospitals and Medical Clinics Act,簡稱PHMCA),上一次修訂是在1999年。
藍彬明說,在那之後,本地的醫療護理環境改變了不少,未來也將迎來更多有益國人的變化。衛生部因此將檢討PHMCA,確保條例能與人口所需、醫療科技發展和新型的醫療服務與時並進。
“我們除了鼓勵開發適用于國人的新護理方式和服務,也要維護病患的安全和福利。”
他提到,醫療護理監管體制,扮演著“保護者”(Protector)和“支助者”(Enabler)的雙重角色——確保體制有所需的保障,讓病患能獲得安全、高素質和有效的服務和産品,但體制同時必須有足夠彈性,支持生物醫學的研究與開發,以及服務和科技創新。
藍彬明說,PHMCA有許多方面需要檢討。
他舉例說,現有的執照框架假定了所有醫療護理服務都是在實體的行醫地點進行,但隨著流動和網上服務的普及化,“這需要改變”。
他也提到,PHMCA沒有恰當地區分不同類型的醫療護理機構。例如,社區醫院的服務一般傾向康複治療,卻需要遵守和急症醫院一樣的條例。
下月業內討論 之後公開咨詢
不過,同一套條例不應硬套在所有醫療機構上。藍彬明說:“更恰當的做法是讓PHMCA的監管根據醫療機構服務類型和性質進行分級。”
從下個月起,衛生部將就如何修訂PHMCA,同各醫療護理業者,如診所、醫院、臨床實驗室和療養院等的代表,進行小組討論。當局之後也會向病患和公衆展開咨詢。
藍彬明也說:“由于利益相關者將持不同意見,我們需要在某些地方尋求平衡。”
監管“治療産品”新條例通過
另外,衛生科學局已通過醫療保健産品法令(Health Products Act)新附屬條例,監管“治療産品”(therapeutic products)。新條例將在下個月1日生效,到時,當局將對藥物的臨床試驗,采納風險導向管制方式,也會依照公司是生産商、進口商或批發商等,頒發相應的執照。
可歸類爲治療産品的藥物之前分散在藥品法令(Medicines Act)與毒品法令(Poisons Act)下,但當局建議把所有相關管控措施歸納在一個法令,以簡化治療藥物的管制。
藍彬明說,新條例旨在保障公共衛生和安全之際,也確保監管體制適用于不同營運和商業模式。
衛生科學局也在本月,開始向利益相關者征詢有關遠程醫療産品的意見。
全球醫療護理顧問及K8 Global主席比泰爾(Jean-Luc Butel)受訪時說,現今的醫療科技發展非常快,監管機構必須與時並進,制定適合的條例。
比泰爾說:“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適當的監管體制,公衆將無法接觸到最新的科技。我們不一定要一直接觸到這些最新科技,但在很多情況下,這些科技進展都是爲了提升病患的健康,或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