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在評估貸款申請時,可在特殊情況下,批准借貸人申請超過薪水六成的總貸款額。政府也會探討讓借貸人把已還清房貸的房地産拿去抵押借貸。
教育部長(高等教育及技能)兼國防部第二部長王乙康,昨天在國會答複工人黨議員林瑞蓮(阿裕尼集選區)的口頭詢問時說:“這些例外情況必須獲得金融機構的信貸委員會批准,而且必須遵守董事會的條例。”
王乙康也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董事。他指出,在總償債率(TDSR)框架下,個別群體仍有借貸的余地,如果借貸人是獨資企業或中小企業老板,並以公司名義借貸,他們就無需受總償債率限制。
另外一群人則是持有債券、錢幣、黃金等其他資産者。王乙康說:“金管局與銀行確實有考慮到,這些資産可産生收入,可成爲一種收入來源。”
林瑞蓮也問,政府是否能允許總償債率已達到六成的借貸人,用無債務負擔的私人房地産作抵押申請貸款。
無收入和退休者借貸難
她說,目前的經濟情況下,有些居民收入減少,但他們擁有資産,如果放松條例讓他們借貸,可幫他們應付流動資金方面的挑戰;尤其是退休人士,雖然他們擁有資産,但因爲沒有收入而完全無法借貸。
王乙康回應說,政府也接到類似反饋,說借貸人需要把已還清房貸的房地産拿去抵押借貸,政府會留意這些反饋,並會仔細研究。
他強調,總償債率框架是爲了確保借貸人有足夠現金還債。如果借貸人無法還債,放款人可扣押並變賣房地産,這對擁有多個房地産的富人而言可能不成問題,但把房子當作住家的人可能會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