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惜薇 報道
由勞資政代表組成的清潔工友事務小組經過多輪的討論與談判後,目前正在敲定建議,以正視清潔工人的常年加薪和常年花紅等問題。
主管低薪工人事務的全國職工總會助理秘書長再納,昨天在反映廣大工人心聲和志向的Labourbeat.org網頁上撰文,透露上述消息。他重申,不時有清潔工人向他反映,換新雇主時,不僅工資降低了,年假也回到只有七天的原點,更休想在年關將至時,獲得第13個月花紅。
目前許多清潔工人都受聘于提供清潔服務的承包公司,一旦原本服務的公司約滿,工程由另一個承包商標得,清潔工人如要留在同一地點工作,就得轉到新公司旗下。這往往意味著他們的工資必須回落到最低1000元的水平,他們的年假也相應回到原點。
籲企業要求承包商
保障工人福利
再納說:“清潔業需要另一輪的突破,清潔工友希望像其他工友般獲得常年加薪和花紅,這一點都不爲過。勞資政清潔業小組經過多次小組討論和無數次的談判後,目前處于敲定建議的最後階段。”
他回答《聯合早報》詢問時,呼籲把服務外包出去的政府機構和企業,要求承包商在聘用原有的工人時,保障工人的福利,不讓他們的待遇受影響。他說,公共交通業引進兩名業者,讓他們負擔原本由新捷運和SMRT全權經營的巴士路線時,政府、工會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都挺身而出,保障公交從業員的福利,這樣的做法值得借鑒。
當時,所有有意應標者都必須符合三個條件:新業者必須聘用受影響的員工,聘用他們的條件不應差過易手前,並且視情況而定,受影響的雇員可選擇加入新業者或由原本的雇主決定是否要重新調派他們到其他崗位上。
再納說:“如果更換清潔承包商時,清潔工人也獲得類似保障,那將是爲清潔工人的福利邁出一大步。這不是容易辦到的事,企業要做好成本上升的准備,成本可能會轉嫁給後端的消費者,而失去合約的承包商也不容易留住好員工。
“不過無論如何,這將是正面的改變,可對我們最弱勢的工人造成巨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