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遞上辭職信時,雇主想要設法挽留往往爲時已晚。一項調查顯示,超過六成新加坡員工在職業生涯中,曾謝絕雇主提出的更具吸引力的報酬配套,堅持辭職的決定。
全球人力資源咨詢公司瀚納仕(Hays)日前公布的一項調查指出,雇主在接到員工的辭職信後,常常會提供更具吸引力的報酬配套(counter-offer),希望說服員工留下來。
這類配套包括加薪、升職、新的職銜、更好的福利、給予額外任務,以及增加員工在一些項目中的參與程度等。
不過這類配套並不足以改變員工的辭職決定。調查顯示,61%新加坡員工在職業生涯中,曾謝絕這樣的配套。
這項調查今年10月至12月展開,共600人參與。當中30%受訪者在雇主提出更好的報酬配套後決定留下來,繼續在公司服務超過12個月;9%受調查者雖然在接受配套後留在公司,不過12個月內再次辭職。
瀚納仕指出,超過半數人沒有接受雇主提出更具吸引力的報酬配套,凸顯這類福利不足以說服員工放棄跳槽。
瀚納仕新加坡業務董事經理林恩·羅德(Lynne Roeder)認爲:“員工拒絕這類配套,是因爲在多數情況下,雇主提供這類配套爲時已晚。”
她指出:“無論是爲了發展事業,還是想要拓展職場視野,員工在申請新工作時可能已經做好決定。這些員工也可能想要更換行業,或只是不滿在現有崗位扮演的角色。”
要跳槽的員工謝絕雇主提出的更具吸引力配套,並非只在新加坡。瀚納仕在亞太其他地區的調查也發現類似趨勢,例如45%參與調查的中國員工這麽做,在香港和日本的比率分別是56%和61%,鄰國馬來西亞也有63%員工拒絕這樣的報酬配套,堅持離職決定。
林恩·羅德指出,雇主在提出這樣的報酬配套之前應意識到,員工一旦透露離職的想法,已表明他們覺得在其他機構可獲得更好的職業發展,而他們從長遠上來說對企業已不忠誠。此外,其他員工也會懷疑這些人繼續留下來,是否會影響團隊的合作。
站在員工角度,林恩·羅德指出,如果雇主提供這類配套,員工應該從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做分析,不應感情用事。
她說:“你不該太考慮內疚或忠誠問題。做決定的過程中只要把感情放在一邊,就能清楚地去評估雇主的配套,能否緩解之前你想要辭職時的各種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