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公署部長陳振聲在國會宣布這個消息時解釋,總統選舉競選活動過去都在8月展開,而8月正是人們熱烈慶祝國慶的月份,將總統選舉投票日延後,就能錯開兩者。
何惜薇 報道
今年的民選總統選舉將挪後至9月舉行,以錯開競選活動和國慶慶祝活動。爲確保競選活動符合總統作爲國家團結的象征,競選方式也將做出調整。
總理公署部長陳振聲昨天在國會提出總統選舉(修正)法案二讀時解釋:“過去,總統選舉投票日都定在8月的最後一個星期。競選活動在8月展開,通常會與國慶日和國慶慶祝活動同時進行。”
爲了錯開兩個事項,他宣布今年的總統選舉投票日將在9月舉行。
他說,政府在今年8月較遲時,即現任總統陳慶炎博士的任期于8月31日結束前,頒布選舉令狀。屆時若仍未選出新總統,按照憲法可先委任總統顧問理事會主席或國會議長,從9月1日起出任代總統不超過一個月,直至新總統就職。
假設接下來每位總統都完成六年任期,總統選舉競選活動未來都將在國慶系列慶祝活動後才舉行。
2011年,李顯龍總理在8月3日頒布民選總統選舉令狀,定8月17日爲提名日、27日爲投票日。競選活動當時在國慶日後展開,與國慶慶祝活動撞個正著。
國會昨天三讀通過總統選舉(修正)法案。投下反對票的是九名工人黨議員和官委議員郭慶亮。
修正法案的改變之一是把頒布選舉令狀與提名日的間隔由最少五天增至最少10天,以便總統選舉委員有更多時間評估准候選人。經修改的民選總統制延長選舉程序,是挪後選舉日期的另一個原因。
民選總統選舉今年首次啓動“保留機制”,只讓符合資格的馬來族候選人參選。如果提名時沒有合格人選,總理將再頒布選舉令狀,開放給其他族群參加。這樣一來,提名日又會在至少10天之後。
由大法官梅達順領導的憲法委員會,去年提出多項修改民選總統制的建議,例如限制或制止可能煽動情緒、造成分裂或引發相互抨擊的行爲,列明獲批准的競選活動,如電視辯論和演說等。委員會也表明競選集會或無利于防止社會分化。
政府同意委員會的看法,認爲總統選舉競選活動須符合總統作爲國家團結的象征,應區別總統選舉和國會選舉。
政府不劃定競選集會地點
爲此,陳振聲宣布,政府不會再爲總統選舉劃定競選集會地點。候選人仍可舉行競選集會,但須向警方申請准證。候選人也能使用社交媒體與選民交流,或者在室內與特定選民群體互動。
政府也鼓勵候選人使用可接觸全國選民的平台和管道。陳振聲說:“在上屆民選總統選舉,電視不僅有個人競選廣播,也有論壇。爲協助候選人把觸角伸向選民,政府會增加候選人的電視廣播時間,並將探討達到目的的不同選項。”
政府現階段不排除任何選項,包括電視辯論和廣告。2011年的競選期間,每名候選人有兩次電視競選廣播,並參加一次論壇。
修正後的法令帶來的其他改變包括:成立由16人組成的族群委員會,規定所有准總統候選人都提交族群聲明,族群身份經審核後才能獲得參選資格;規定准候選人宣誓,表明了解憲法所列明的總統角色。
國會今天複會時將對三項法案進行二讀辯論,包括由交通部長提出的公路交通(修正)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