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麗雲 報道
兀蘭雙屍三命案的涉案男子,案件昨天過堂後,繼續還押一周以接受進一步調查。
身材肥胖的張錦興(41歲)穿紅色襯衫,戴眼鏡,神情鎮定,精神看來不錯。
他于上周一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在兀蘭52通道第619座組屋六樓的一個四房式單位,謀殺妻子鍾佩珊(39歲)。
被告昨早8時50分由查案人員開車送抵國家法院,一直到中午12時左右,案件才提堂。
控方告訴法官,被告在本月1日剛從中央醫院出院,並以調查尚未完成爲理由,要求繼續還押被告。
法官批准申請,把案展至本月13日過堂。
警員帶被告離開犯人欄時,被告父親從公衆席站起來,向他揮手。被告的弟弟也出庭旁聽。
被告的父親休庭時說,他想請律師爲兒子辯護,但經濟方面有困難。他說,這幾天有好好地休息,妻子因爲生病,無法出庭看兒子。他後來與小兒子一起到國家法院的社區司法中心(Community Justice Centre)尋求援助。
鍾佩珊的叔叔昨天也出庭旁聽,但不見其父母。
警方在大年初一(1月28日)傍晚接獲通報趕到現場,晚上7時宣告鍾佩珊和四歲女兒張芷甯死亡。警方發現屍體當天就逮捕被告,並于48小時內(30日),在新加坡中央醫院通過視象系統控他謀殺罪。
控狀揭露女死者早在1月20日,即大年初一揭發命案的八天前已遇害,卻未提及四歲小死者張芷甯,因此不知她是否也在同一天遇害,或者被告是否涉案。
鍾佩珊生前有六個月身孕,懷有男胎,預産期爲5月。她和女兒被發現時,屍體已高度腐爛。
據本報探悉,鍾佩珊是被掐死的,與女兒臥屍床上。案發地點在28日傳出燒焦味,相信張錦興試圖焚屍滅迹。
據了解,鍾佩珊原訂除夕晚回娘家吃團圓飯,卻遲遲沒出現。家人試圖聯系她時,電話都由被告接聽,並以不同借口搪塞鍾佩珊不接電話的原因。
鍾佩珊的哥哥覺得事有蹊跷,在28日上門查探,因聞到燒焦味才揭發命案。兩母女已在本月1日火化。
謀殺罪一旦成立將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