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散工被指無執照飼養一只雌性馬爾濟斯犬,卻又涉嫌惡待它,將它虐待致死。
被告鍾淳傑(39歲)面對兩項觸犯動物與飛禽法令的控狀,他要求法官展期一個月過堂。
被告對法官說,他的妻子住在療養院,他需要一些時間做安排。此外,他想申請法律援助計劃的免費律師。
法官批准所請,案展3月1日過堂。
去年10月30日下午4時至5時,被告涉嫌在後港8道第679座組屋四樓一個單位,虐待一只雌性馬爾濟斯(Maltese)犬。
被告被指用布和狗鏈勒這只名爲“Sweet Sweet”的狗,並用刀子刺它。
被告涉嫌無執照飼養該只至少三個月大的狗,他被指沒有農糧獸醫局發出的有效執照。
農糧局在去年10月30日接獲有關一只寵物狗在後港被狗主殺死的通知後,立刻展開調查,並將狗的屍體送去檢驗。經調查後,當局昨天將他控上國家法院。
被告面對一項虐狗和一項無執照飼養年齡至少三個月大的狗兒的控狀。虐狗罪的刑罰,初犯者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5000元,或坐牢最長18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的刑罰是罰款不超過3萬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