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莫哈默諾遭同胞殺害和分屍,法官相信,被告拉希德和利茲旺要搶劫死者,進而把他滅口。
小印度分屍案的兩名巴基斯坦籍被告謀殺同胞罪名成立,判強制死刑。
高庭法官朱漢德昨天裁定拉希德(46歲)和利茲旺(28歲)2014年6月11日在小印度羅威路廉價旅館裏,有共同意圖對莫哈默諾(59歲)謀財害命。因此,他們共謀謀殺這名巴基斯坦同胞的罪名成立。
拉希德和利茲旺面對的是有明確意圖殺人、設有強制死刑的謀殺控狀。他們聞判時神情鎮定。
藏著莫哈默諾上半身的行李箱被棄置在小印度,被一名81歲老翁發現。他要把行李箱推去警局,途中獲得不以爲意的路人幫助,但箱子滲出血水,引起公衆懷疑。
警方之後在拉希德引領下在一回教墳場,找到裝著莫哈默諾雙腳的行李箱。
莫哈默諾的死因是窒息,雖然他的脖子有勒痕,但他被褲繩勒住時極可能已斷氣。
互指向對方下毒手
拉希德和利茲旺互把矛頭指向對方,要撇清向莫哈默諾下毒手的嫌疑。
然而,法官根據兩人的證詞,認爲他們合謀殺人。此外,電眼捕捉到他們兩人事後一起去買行李箱。“他們的動機是相同的,計劃需要兩個人。這不是一個人就能安全和有效執行的行爲。我認爲,一個人無法獨自將莫哈默諾分屍。”
法官推斷,拉希德撥電要利茲旺到房間去,然後兩人在房間外密謀襲擊莫哈默諾。他們計劃用褲繩勒死莫哈默諾及捂住他的嘴巴,以避免對方呼叫求救。
利茲旺負責捂住莫哈默諾,拉希德則掐莫哈默諾及用褲繩勒他。莫哈默諾被勒死前,卻先遭悶死。
法官指出,倘若如利茲旺所稱,他步出房間時莫哈默諾仍活著,莫哈默諾只需應付拉希德一人,莫哈默諾不會不反抗,但他身上沒有防衛性傷勢。
法官相信,拉希德和利茲旺要搶劫莫哈默諾,進而把他滅口。“從兩名被告身上搜到的錢來看,顯然動機是劫殺。若沒有殺人的意圖,他們不可能會事後想到拿走莫哈默諾的錢。”
利茲旺稱,拉希德拿走莫哈默諾6000元,然後把其中1100元分給他。利茲旺落網時擁有3318元,拉希德身上則有5745元。
拉希德和莫哈默諾在2014年5月19日,從巴基斯坦到本地售賣紙巾。10天之後,利茲旺也抵達新加坡,加入賣紙巾謀生的行列。
拉希德稱,他與莫哈默諾賭博,小贏對方兩三百元,但利茲旺輸了不少錢給莫哈默諾,所以利茲旺動殺機。利茲旺威脅傷害他的家人,他被迫幫助利茲旺對付莫哈默諾。
利茲旺則供稱,他賭輸1100元給莫哈默諾後,哀求對方把錢還給他,但不果。
案發當天,他和拉希德又與莫哈默諾賭博時,他再請求把錢退還他,對方拒絕。他稱,拉希德突然走到莫哈默諾身旁,指示他用襯衫悶住莫哈默諾,拉希德則用褲繩勒住莫哈默諾。
法官不相信,拉希德懾于利茲旺的威脅才協助勒住莫哈默諾。利茲旺比拉希德小18歲,年紀還輕,較不可能是首領。“我認爲拉希德是首領的看法,受兩人在庭上的舉止所加強,尤其是當他們受盤問時的行爲。”
此外,法官說拉希德的家人遠在巴基斯坦,利茲旺不容易接觸到他們。倘若他因懼怕利茲旺而不敢阻撓後者殺人,他可選擇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