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上傳自制武器照片和發表無禮評語的15歲少年上訴得直,獲高庭將他原本還押改造中心的刑罰,改爲接受緩刑監視長達兩年。
法官也強調,少年目前的情況與之前有所不同,包括他今年回去上學後沒有出現任何紀律問題、校方肯定少年所做的努力,以及母親與叔叔顯得有能力管教少年等。因此,法官相信,讓少年接受緩刑監視,以他繼續留在家中和上學的形式改過自新,是比較合適的做法。
法官說,“體制並沒有對他(被告)不利”,無論是學校老師、醫生或被告的家長,大家都扮演著不同角色,協助被告成爲更爲好的自己。但他提醒被告在緩刑監視期間必須循規蹈矩,否則法庭可考慮將他送到改造中心。
有一次,他使用膠帶將一把刀子綁在竹竿上,然後拍下自制武器的照片,並將照片設置爲手機聊天應用WhatsApp的頭像,照片也附上一句針對母親的英文說明,警告母親不准打擾他。被告的同學和班主任看到照片後,截圖轉發給被告的母親。因擔心被告可能隨時“情緒失控”,母親決定報警;警方上門逮捕被告,並且找到他自制的武器。
根據精神評估報告,被告精神正常,但有適應障礙與社交溝通障礙方面的問題。他也有輕微暴力傾向,例如生氣時曾把手機扔出課室窗外,以及向母親扔罐子等。
朱漢德法官指出,根據法律,在處理涉及兒童與青少年的案件時,如何維護他們的利益是最爲關鍵的考量原則。而法庭在決定是否判予被告緩刑監視時,也會考慮被告犯案的具體情況與保釋期間的行爲等因素。
由于被告的母親得照顧他生病的父親,這讓人擔心母親無法在緩刑監視期間充分地監督被告,但法官指出,這個情況已有所改變,被告的母親與叔叔過去三個多月展現了足以管教被告的能力。
朱漢德法官在星期四(4月20日)指出,犯案少年顯然受心理問題困擾,促使他把自制武器的照片上傳到聊天應用,並且發表了一句無禮與用詞粗俗的評語;不過,這番行爲沒有對任何人構成具體傷害,若爲此把他判入少年改造中心,即使只是還押半年,這樣的刑罰未免過重。
朱漢德法官指出,犯案少年把自制武器的照片上傳到聊天應用,並發表了一句無禮與用詞粗俗的評語,這番行爲沒有對任何人構成具體傷害。法官相信,讓他接受緩刑監視,可讓他繼續留在家中和上學的形式改過自新。
現年15歲的被告面對一項抵觸防止騷擾的控狀,他于去年10月在少年法庭認罪,被判還押少年改造中心(Juvenile Rehabilitation Centre)長達半年。少年法庭法官當時在裁決中指出,被告不適合緩刑監視,他所展現的反社會傾向也讓人擔憂,包括他會帶利器上學、表示過想自殘和傷害同學,以及恫言要上演校園砍人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