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地産經紀開車遇車禍後離開現場,被警員帶回現場後又想離開,在警員勸阻時,她竟企圖搶警員的佩槍。
案件發生在去年1月22日淩晨,被告韓靜(38歲)前天承認一項企圖搶奪佩槍,抵觸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和攻擊性武器法令的控狀。
在法律下,違法者必須打鞭,但因爲被告是女性,不能打鞭,因此法官判她坐牢11個月,外加坐牢12個星期以代替鞭刑。
來自中國的被告是本地永久居民,案情顯示,案發當天淩晨12時許,被告在蘇州路的蘇州園發生車禍,撞向路牌後沖入溝渠。她在車禍發生後離開現場。
交通警局的莫哈末警曹長和同僚伊山警曹接到報案來到現場,他們向路人查問,獲知女司機即被告走向湯申路上段。
後來,他們在巴士站發現被告,上前要被告跟他們回去現場,被告聽從指示。不過,當兩名警員問完話後,要她站在一旁等候,她卻又走開。兩名警員勸她留在現場。
突然被告出手搶奪莫哈末諾放在槍套內的手槍,槍套系在腰帶上。莫哈末諾緊握著佩槍不讓被告搶走,被告繼續搶奪。伊山上前推開被告的手,過後逮捕了被告。
被告患急性應急反應
被告過後送入心理衛生學院,根據報告,被告當時並沒有精神病。心理衛生學院診斷被告患有急性應急反應(acute stress reaction)。
警方調查顯示,被告在去年9月4日,前後兩次高樓抛物,將花盆等從30樓抛下,其中一次還傷到人。
鍾庭輝律師求情說,被告患急性應急反應,案發時産生幻覺,以爲外星人侵略世界,到處都是外星人,結果犯案。
不過,控方指出,根據被告的精神報告,被告並沒有精神問題。被告企圖搶走佩槍,如果得逞後果不堪設想。(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