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交局受詢時透露,稽查人員去年一共充公了267輛電動腳踏車,比前年的254輛增加5%。這些都是違例改裝及不符合標准的電動腳踏車。
陸路交通管理局加緊取締電動腳踏車的違例行爲,去年有更多電動腳踏車因非法改裝而被充公。
陸交局受詢時透露,稽查人員去年一共充公了267輛電動腳踏車,比前年的254輛增加5%,2014年有131輛。
這些都是違例改裝及不符合標准的電動腳踏車,車主因爲屢次觸犯條規,電動腳踏車才會被充公。
最普遍的違例情況是裝置“油門”(throttle),讓騎士可不必踩踏板就達到超過每小時35公裏的速度,超出陸交局所允許的車速限制。
至于使用及售賣不合格電動腳踏車的違例案則有所減少,去年陸交局共發出1652張罰單,比前年的1863張,減少211張(11%)。
使用不合格電動腳踏車 違例者懲罰加重
陸交局從前年11月中起,加重對使用不合格電動腳踏車的違例者的懲罰,初犯者可被罰款300元,比之前的100元提高兩倍。重犯者的罰款額則從200元提高到500元,屢次重犯者可被控上法庭,電動腳踏車也會被充公。
陸交局透露,去年有一名屢次重犯者被控上法庭。另外,有三個零售商因出售非法改裝的電動腳踏車而在公路交通法令下被提控,其中一個是重犯者。
陸交局提醒,隨著國會上月通過活躍通勤法案(Active Mobility Bill)及修訂公路交通法令,售賣不合格電動腳踏車的零售商以及違例改裝器材者將面對更重處罰,可罰款最高5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電動腳踏車今年中須注冊
根據活躍通勤法案,電動腳踏車禁止在人行道上行駛,只准在腳踏車道、共用道和公路上使用,違例者可面對罰款最高1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電動腳踏車車主預計從今年中起,須向陸交局注冊,所有在公路和公共路徑行駛的電動腳踏車須挂上注冊車牌。
陸交局的數據顯示,自2004年以來,共有三萬輛電動腳踏車已取得該局的認證標簽,獲准在公路上騎行。當中估計有約半數目前仍在使用,它們日後須向陸交局注冊。
從去年2月起,陸交局在檢測電動腳踏車時,采用更嚴格的歐洲EN15194標准,這類電動腳踏車比較難以改裝。電動腳踏車重量也不能超過20公斤,電力不可超過250瓦特。
截至本月9日,當局批准了五款符合歐洲EN15194標准的電動腳踏車的銷售。
針對使用及售賣不合格電動腳踏車的違例案下降,新加坡腳踏車聯合會會長吳麟書相信,這是因爲當局加強取締行動,發揮了阻遏作用。
他受訪時說:“除了執法,教育也很重要,特別是在學校從小向學生灌輸安全騎車的意識,就像學遊泳那樣,讓孩子們早點掌握安全騎車的生活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