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余世鵬) 近日,中銀基金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在新加坡設立子公司引來市場關注。中國證券報記者梳理發現,從2008年至2020年1月15日,國內多數公募基金是以香港爲“出海”(指在海外設立子公司)首選地,這次中銀基金選址新加坡,爲國內公募基金“出海”開辟了新地。分析人士指出,未來,隨著外資持續增持中國優質資産,公募基金“出海”將迎來更佳發展契機。
爲促進RQFII和QDII業務發展,中國證監會在2008年發布的《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設立機構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08〕12號)及相關配套文件中,明確了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外設立、收購或者參股經營機構的條件及程序,由此開啓了內地公募基金“出海”序幕。同年,易方達基金、南方基金、嘉實基金、華夏基金等頭部公募基金“飲頭啖湯”,率先在香港設立子公司。在接下來的10年間,陸續還有招商基金等公募基金“出海”。
2018年9月,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參股或收購經營機構以及所提名子公司董事的門檻給予明確規定。其中,在境外設立、收購子公司或者參股經營機構的基金公司,其淨資産不低于6億元人民幣,持續經營原則滿2年。同時,提名的董事應當熟悉中國證監會及境外機構所在地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規範,最近3年無相關違法違規記錄,具備5年以上證券、基金等金融領域的工作經曆。
隨後,中歐基金擬以自有資金190萬元人民幣的等值港元,在香港收購中睿資産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以收購方式成爲《管理辦法》發布後的首家“出海”公募基金。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海外設立(包含收購)子公司的公募基金數量已超過20家,子公司注冊地大多選在香港。中國證監會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月10日,尚有建信基金、鵬華基金等公募基金的香港子公司設立申請待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