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大馬人權律師組織“捍衛自由律師團”今日入禀法庭,就新國內政部長尚穆根向該律師團發出的更正指令一事,起訴後者。
該組織是透過代姆和加曼尼律師所入禀訴訟,而該組織非政府組織注冊公司-LFL私人有限公司、顧問蘇仁德蘭及執行董事梅麗莎,則依次分爲第一至第三起訴人。
尚穆根是該案件唯一一名答辯人。
大馬人權律師組織“捍衛自由律師團”入禀法庭,就新國內政部長尚穆根向該律師團發出的更正指令一事,起訴後者。
蘇仁德蘭在其支持性宣誓書聲稱,他在1月16日發表了一則揭露新加坡監獄非法和野蠻處理死囚做法的聲明,而這則聲明是出于公衆利益,理由是很多大馬人在獅城被判處死刑。
1月22日,尚穆根指示當局電郵捍衛自由律師團,要求更正有關聲明,聲稱該聲明含有虛假陳述,新加坡監獄從未有使用聲明所提及的方法來處決死囚。
該部是針對馬來西亞人權律師組織“捍衛自由律師團”(LFL)日前稱新加坡樟宜監獄爲死囚執行死刑時施用“非法方法”,發文告駁斥LFL做出不實、毫無根據和荒謬的指責。
律政部長兼?政部長尚穆根也指示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辦事處,向LFL和及分享或報道假信息的韓俐穎、政論網站網絡公民(TOC)和雅虎新加坡發出更正指令。
它指出,LFL過去已發表一系列渲染和不實的報道,如今再發表新加坡監獄執行死刑前施用酷刑的?假指責。
“LFL不斷發表不同的假信息,目的是希望因爲販毒被判死刑的馬來西亞囚犯,可以從新加坡監獄獲釋。在新加坡販毒的人,損害和?滅無數個新加坡人的生活,這些販毒分子必須做好面對後果的准備。”
尚穆根也指示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辦事處發出四個更正指令,要“捍衛自由律師團”和三個分享假信息的個人和組織作出更正,否則將面對刑事檢控。
這是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簡稱POFMA)去年10月2日生效以來,第五次被援引。
訴方要求法院裁決尚穆根的指示無效,並認爲,答辯人或在其授權下行事的任何人,都不能采取任何行動,對原告實施任何關于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