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業控股與Adcom合約規定,Adcom須在報業控股開出發票的45天內支付賬款。但Adcom從去年10月至今年2月間有324筆欠款未繳,積欠廣告費約100萬元。報業控股今年3月入禀高庭向Adcom追討欠款,7月獲得即席判決,Adcom在此聽證沒提異議。
廣告公司在新加坡報業控股旗下報章上刊登廣告卻未在期限內付費,四個月累積了上百萬元欠款,被申請清盤。
報業控股本月13日向高庭申請Adcom私人有限公司清盤,高庭將在下個月7日審理這項申請。Adcom成立于1974年,是本地著名企業家邱緣安和他父親邱添壽開設的公司。
報業控股于1999年和Adcom簽下刊登廣告合約,合約規定Adcom必須在報業控股開出發票的45天內支付賬款。不過根據報業控股的索償書,Adcom在去年10月至今年2月間有324筆欠款未繳,積欠的廣告費約100萬元。
報業控股今年3月入禀高庭向Adcom追討欠款,7月獲得即席判決(summary judgement),Adcom在此聽證沒有提出異議。
報業控股過後在8月8日向Adcom發出法定追債信(statutory demand)追討欠款、利息和律師費,但是對方在21天付款期限到後仍沒還錢,報業控股于是在本月13日提出清盤申請。
辯稱雙方有口頭協議
Adcom無須嚴守付款期限
Adcom在答辯書中稱,公司1999年與報業控股簽約的同一時期,便跟對方達成口頭協議。
有別于廣告合約中列明的付款期限,Adcom聲稱,報業控股在口頭協議中答應讓公司視財務狀況,不定期繳付廣告費,公司無須嚴格遵守任何付款期限。Adcom進一步聲稱,報業控股並沒有爲Adcom的賒賬額設上限。
Adcom同時提出反訴,指雙方多年往來以口頭協議爲准,但去年2月報業控股換人接管與Adcom的交易後,對方突然單方違反口頭協議。它聲稱,同年9月,報業控股毫無預警地把欠款頂限定在5萬元。
Adcom舉例說,公司2014年時一度累積了210多萬元欠款,但當時報業控股還是繼續讓它登廣告。
另一方面,Adcom也指報業控股去年直接打電話給它的客戶,通知客戶別再通過Adcom訂廣告,誘使客戶毀約。它聲稱,這麽做對Adcom的聲譽與商業造成“無可修複”的影響,爲公司帶來損失。
就此,報業控股反駁說:一、Adcom由始至終說不出是誰代表雙方達成口頭協議,這顯示這項協議根本不存在。二、沒設賒賬上限的說法更是荒謬,因爲雙方過去往來文件明確列明了賒賬頂限。三、Adcom也拿不出證據證明報業控股誘使它的客戶毀約。
不過,Adcom已在法庭發出即席判決後終止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