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德銘 報道
一名無國籍男子兩度在巴士轉換站醉酒鬧事,還打傷保安人員,昨天被判坐牢六個月。
被告勒吉梅農(V Letchimenan,56歲,無業)兩次鬧事都發生在停在友諾士巴士轉換站的巴士上。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12月31日喝醉後,賴在63號巴士上睡覺不肯下車。巴士司機于是向巴士轉換站的保安人員劉亞米(58歲,音譯)求助。
劉亞米獨自上巴士查看,發現被告滿身酒味,而且沒有反應,便打電話報警。
被告聽到劉亞米報警,便想下巴士離開。劉亞米試圖阻止,遭被告揮拳擊中左臉頰。
劉亞米之後和被告一起下巴士,並指示被告等警察到來,但被告卻逃離現場。事發經過都被巴士上的閉路電視錄下。
劉亞米事後到醫院接受治療,被診斷左側鼻骨骨折。
一個星期後,即今年1月7日,公共交通保安指揮處(TransCom)在晚上約10時50分接獲情報,指一名懷疑涉及上述傷人案的男子出現在友諾士巴士轉換站的83M號巴士上,便派了一組警員前往查看。警員後來證實該名男子就是被告。
其中一名23歲的全職國民服役警員查看被告時,發現他已喝醉,而且並不合作。該名警員嘗試讓被告冷靜下來,但被告卻大聲爆粗口,並用雙手打自己的頭,也用頭敲擊巴士的地板,還變得歇斯底裏。被告不聽警員們的警告,繼續吵鬧,最終被逮捕。
被告昨天被控觸犯一項公共秩序及騷擾雜項法令和一項蓄意嚴重致傷他人罪,被判入獄六個月。他也曾在去年3月29日因觸犯公共秩序及騷擾雜項法令被判坐牢10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