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維律師星期六宣布,他因沒能力支付上訴的兩萬元保證金,所以放棄挑戰民選總統制近期修改的上訴。
最高法院上訴庭星期四傍晚才剛定下,審理拉維律師(48歲)針對民選總統制近期修改挑戰失敗的上訴日期,這名目前沒執業的律師兩天後,也就是昨天清晨約5時宣布放棄上訴。
拉維在社交媒體面簿發貼文說,基于他沒有能力支付法庭設下的兩萬元上訴保證金,只好讓上訴申請失效。拉維最遲得在星期六提交上訴保證金,若逾期就當上訴申請失效。
法庭需要保證金來確保上訴人若訴求失敗,有經濟能力支付對立一方的訟費。
拉維律師今年5月入禀高庭,質疑收緊總統候選人的資格及推行保留選舉有違憲法。
國會在去年11月通過新加坡共和國憲法(修正)法案,其中一項改變是:如果連續五屆總統選舉,即30年內沒有某個種族代表當選總統,第六屆選舉只保留給該族群競選。總統大選定于今年9月舉行,本屆資格保留給馬來族候選人。
拉維反對
提早審理他的上訴
高庭法官施奇恩今年6月判拉維不符合提出挑戰的法律條件。除非涉及個人利益、蒙受特別傷害或有嚴重違反法律的行爲存在,否則對公共法律提出挑戰的申請人就不具法律資格。換言之,公民不能單憑公民身份,就能稱他具有個人利益,有資格挑戰某個條文違憲。
此外,施奇恩法官確認民選總統制和去年的相關修憲合法通過,因此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除了駁回拉維的申請,法官下令拉維支付總檢察署6000元律師費和2000多元訴訟開支。
拉維不服裁決,過後提出上訴。
拉維星期四反對最高法院上訴庭提早審理他的上訴,因爲他認爲過于倉促,沒有足夠時間讓他准備。不過,總統選舉定于今年9月舉行,所以總檢察署在他入禀挑戰後就要求法庭提早審理本案和相關上訴。
另一名就總統制修改提出挑戰的陳清木醫生,他的上訴定于本月25日那一周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