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況報道
律師和信托基金公司估計,立遺囑者只占本地人口10%至15%,比歐美國家的40%來得低。
約八成國人到底爲何不立遺囑?
擔心費用高,且找不到適合的遺囑執行人?還是嫌程序煩瑣,誤以爲必須列出清楚的資産清單?
擅長遺囑事務的三名律師沈木英、呂靜君和陳子佳,上周在《立遺囑講明白分清楚》專題中,
說明了遺囑的盲點誤區、立遺囑的好處、訂立遺囑前須知,以及遺囑爲何需要修改、何時該修改。
專題刊登後,有讀者想知道,萬一親人無遺囑過世,該如何處理其遺産?
本周專題再請沈木英、呂靜君和陳子佳三位律師通過實例,
說明無遺囑給家人帶來的困擾和不便,以及處理無遺囑逝者資産的程序。
人生猶如在海上航行,船只遇險會擱淺或沉沒,事前做好防範有助減少耗損,千萬別等全船沉沒後,才展開昂貴的修補工作。
與此同理,多數人都知道立遺囑的重要,卻嫌麻煩或以沒時間爲由,遲遲沒行動。一旦過世,家人在傷痛之余,還得處理因爲沒遺囑而造成的一籮筐麻煩事。
沈木英、呂靜君和陳子佳律師指出,無遺囑逝者會爲親人帶來許多不方便。
爲無遺囑親人辦理身後遺産事宜,手續往往比有立遺囑的逝者來得更煩瑣,加上需要提供大量文件證明,執行的時間也相對更長,家屬最後只好尋求律師協助,因此必須付出更昂貴的代價。逝者的遺産分配如涉及未成年受益人,還會多添一層煩惱,因此人還在世時,速立遺囑才是上策。
陳子佳律師:別拖到最後一分鍾
福鼎律師事務所(Fortis Law Corporation)創辦人陳子佳律師說,以前人們由于迷信,對立遺囑有所避忌,但隨著教育普及,加上爭産案新聞屢見不鮮,或個人曾經曆管理無遺囑逝者遺産的痛苦過程,如今已有越來越多人願意在生前就立下遺囑。
陳子佳律師說,立遺囑沒有恰當時機,多數人是在結婚後或有了第一個孩子後,才明白立遺囑的重要,並趕緊辦理。“生活忙碌是人們拖延的主因,總覺得立遺囑‘重要卻不緊急’,往往拖到最後一分鍾。”
他相信單身者及沒有孩子的結婚人士,是占無遺囑者的多數;剛工作的年輕人由于嫌手續麻煩,相信是他們拖延立遺囑的因素。
呂靜君律師:立遺囑可清楚交代
呂紀鵬律師事務館(Characterist LLC)管理合夥人呂靜君律師說,遺囑屬于私人信函,可以自己立,所以無從知道真正立遺囑的人數。
她說,有人認爲遺囑關乎資産,須列好資産清單,這觀念其實錯誤。
呂靜君律師指出,立遺囑不僅是處理身後的資産,而是讓立遺囑者早點規劃和照顧家人日後的生活,比如先爲孩子指定監護人或信托人、爲家人設立信托基金等。
立遺囑者可在遺囑裏好好交代,按百分比分配遺産,根本不必詳列資産,“即使你關閉某銀行戶頭或開新戶頭,都不必重立遺囑,除非你要換受益人或執行人。”
沈木英律師:遺囑像逝者意願地圖
王律師事務所(Wongpartnership LLP)專門領域及私人客戶爭議主管沈木英律師說,不論擁有多少財富,遺囑還是有作用的,“它像是爲家人提供了逝者要處理資産意願的地圖,也簡化和加速申請遺囑認證(probate)手續。”
辦理無遺囑資産步驟
■提供受益人、遺産管理人名單
沈木英律師指出,家屬要申請遺産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須提供可能受益人的名單,比如配偶、孩子和父母,以及他們的身份資料,包括身份證、住址和生日給律師。
家人須決定由誰擔任遺産管理人,放棄遺産管理人(Renunciation)資格者須簽署同意書。
陳子佳律師說,遺産管理人須滿21歲,不能是破産者,並有優先次序排列,依次爲配偶、孩子、父母、兄弟姐妹等。
比如,逝者配偶有優先權當遺産管理人,一旦她/他決定當,排在後面的孩子就不必簽署上述同意書。如果逝者配偶放棄當遺産管理人,讓孩子去承擔這個責任,須簽署同意書。
陳子佳律師說,無遺囑逝者通常不會有資産清單,留給家人的工作較多,譬如:家人得先查看逝者是否有債務,清還債務後才能分配遺産。
■涉及未成年受益人
沈木英律師說,受益人當中如有未成年,手續較爲煩瑣。法令規定,遺産管理人須提供“遺産管理保證書”,外加兩名擔保人。擔保人須擁有與遺産同值的資産,確保遺産管理人遵守法令,好好執行遺産分配的工作。
“要找兩個擔保人並不容易。真的找不到,須向法庭申請豁免這個規定。有遺囑的話,就省卻這個步驟。”
■股票、現金、房地産
沈木英律師說,管理人會設立遺産戶頭,把股票和現金集合到戶頭裏,再來分配。
國人通常選擇保留組屋,不過得視建屋局條例,看受益人是否符合擁有組屋的資格。
聯名擁有(joint tenancy)房地産,聯名屋主一旦去世,就推定房子屬于健在者。分權擁有(tenancy-in-common)的房地産,擁有權不會自動轉到其他分權擁有人名下,逝者分權擁有的可當成遺産。
■海外房地産
沈木英律師說,須到海外當地法庭申請,把本地授權的遺産管理書加蓋印章(reseal),才能處理海外的房地産,選項包括賣掉房地産,然後分配所得,或把房地産注冊在受益人名下。
■公積金存款
逝者生前沒提名受益人,公積金存款按無遺囑繼承法分配。
■銀行聯名戶頭
沈木英律師說,銀行聯名戶頭的錢屬不屬于逝者,得看逝者存錢進戶頭的用意。逝者爲了方便,讓另一聯名人幫忙處理戶頭事務,錢就屬于逝者;父母和孩子的聯名,可以推定錢是要給孩子的。
“錢從聯名戶頭提出,並不影響‘錢歸誰’的法律立場——如果屬于遺産,管理人還是可向聯名人索討。”
沈木英律師指出,開設聯名戶頭,必須知道相關的影響。另一持有人可全權動用存款,這制造了不確定因素:到底逝者要把存款留給誰?歸遺産,還是另一持有人?“即使要給持有人,也應列入遺囑,避免引起家人的爭端。”
她還指出,逝者與朋友的聯名戶頭,可能是朋友以信托方式代保管存款。若指存款屬于逝者必須有證據,一旦打起官司,律師費可能很昂貴,與戶頭所剩存款不成比例。
陳子佳律師說,開設聯名戶頭除非有強大且合邏輯的理由,否則爲了慎重,他會勸客戶考慮只開設個人戶頭。
呂靜君律師說,一些老人因有病在身,不方便去銀行辦理戶頭事宜,就跟孩子聯名。“聯名戶頭的存款,最好在遺囑裏交代清楚;與朋友投資而設的聯名戶頭,最好有文件證明,預防不測。”
真實檔案
■個案① 一半遺産歸變心妻
妻子出軌,28歲年輕人想不開而輕生,銀行戶頭留下10萬元。
父母通過律師申請遺産管理書。因爲逝者無孩子,按照無遺囑繼承法令,父母可得5萬元,另5萬元給媳婦。
兒子自殺對父母打擊甚大,其代表律師促媳婦歸還5萬元,媳婦不肯。
最後聽到的消息是,媳婦拿了這筆錢,跟男友出國旅行去了。
陳子佳律師說,不論單身、已婚或離婚,都須立遺囑,保障近親利益。
■個案② 無遺囑導致心願未達
承包商有多個孩子,一些已過世。他失智多年,90多歲無遺囑過世。
承包商生前與一兒子的幾個聯名戶頭,引發兩名充當遺産管理人的孩子,與幾個孫子(父親是承包商的已故孩子)的爭執。
原來,兩名管理人和其他尚在世的孩子都同意,聯名戶頭持有人是父親最疼愛的孩子,存款應由他收,但孫子反對,認爲應列入遺産來分配。
沈木英律師說,無遺囑繼承法令讓孩子均分遺産,如孩子去世,就由他的下一代(即逝者孫子)繼承。
最終,存款納入遺産分配,孫子得到父母的份額。
沈木英律師說,法令雖明列無遺囑過世的遺産該如何分配,但真正結果未必是逝者所要的。
■個案③ 遺産落他人
男子再婚後立遺囑,把遺産全給了第二個妻子(以下簡稱妻子)。他過世七年後,妻子去世。
妻子生前擬了遺囑,讓關系不錯的兩名繼子女(丈夫前段婚姻的孩子)得享所有遺産,但遺囑沒簽名,所以無效,遺産最終按無遺囑繼承法分配。
根據法令,兩繼子女無權得到遺産,遺産最終全歸妻子的一名兄弟。
呂靜君律師說,夫婦不可共享遺囑,而應個別立好遺囑。夫婦僅一方立遺囑是“很危險”的,就像上述個案,遺産落到不想給的人手中,真正要給的卻得不到。
■個案④ 遺産歸政府
單身女子喪母後,與父親相依爲命。父親過世時,她才發現父母雖舉行華人婚禮,卻沒注冊結婚。
因父親沒立遺囑,身爲私生女的她,無法得到任何遺産。
父親前一段婚姻的幾個孩子都在海外,完全失聯。因爲沒有其他親友,遺産最終歸國家。
■個案⑤ 情婦私生子變受益人
一鳏夫久居海外,無遺囑過世。孩子申請成爲遺産管理人,突然冒出一異國女子,出示結婚證書。
原來,女子是鳏夫多年情婦,還育有兒子,家人卻懵然不知。女子在鳏夫病重時,拉他去注冊結婚。
根據無遺囑繼承法令,第二個妻子可得一半遺産,她的兒子因父母的婚姻受承認,也享有合法的“孩子”地位,有權與鳏夫的其他孩子均分另一半遺産。結果,“外來”母子分得最大份的遺産。
呂靜君律師說,即使鳏夫之前立過遺囑,遺囑也會因新注冊的婚姻而宣告無效;鳏夫沒即刻重立,就等于無遺囑過世。
蔡先生陳女士
有想到沒做到
立遺囑的好處多,包括讓後人避免紛爭、省卻諸多不便,但許多人基于種種因素,依舊裹足不前。
不願透露真名的蔡姓讀者(退休人士,66歲)育有三個子女,擁有數百萬元身家,包括組屋、股票和存款。他幾年前考慮要立遺囑,卻遲遲未進行。去年聽了遺囑講座,知道有遺囑可讓家人快速處理遺産事務,就下決心要立,卻也拖了快一年。
“不立遺囑的話,過世後家人得找律師辦理手續;立的話,也一樣需要請律師。反正都得找律師,那倒不如立更好。”
他說,立遺囑有許多考量,“得看個別孩子的經濟基礎、賺錢和理財能力、孝不孝順,才決定分配額。要找誰當遺囑執行人,也得想清楚。”
蔡先生比較擔心不善理財的孩子很快把遺産花光,因此考慮設信托基金,也得考慮孫子的教育費,“必須全面考慮,有點傷腦筋。立了還得常複查,萬一情況有變,須花錢修改。”
陳女士:後來真的就太遲了
獨生女三年前出生後,陳女士(49歲,行政人員)就想立遺囑,一來覺得有遺囑對女兒較有保障,二來是安排好遺囑,不會給家人造成麻煩。
她說,立好遺囑,做好財務規劃將造福家屬和後代,“總覺得必須做好這事,因爲是個人責任的問題。”
但她坦言,立遺囑須慎重篩選執行人、大概列出資産清單,才能找律師辦理,“還挺瑣碎的。這些年來,我不斷忙工作和孩子,也沒什麽時間和心思進行。
“很多人不去想遺囑的事,因爲覺得離死亡似乎還遙遠。可是這一推遲,後來真的就太遲了。看來,我真的得去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