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萊辛甘律師在所代表的毒犯裏茲烏安今年5月19日被正法之前,當天約淩晨12時55分在社交媒體面簿發表一首英文詩,指法官等賺取百萬元的人比較在意累積財富,無視殘忍、不公的法律。
鄭靖豫 報道
圖萊辛甘律師在社交媒體發表22行詩句,批評新加坡的法律和死刑制度,以及暗示部長、法官和其他律師,爲了經濟利益而對殘忍、不公道的死刑法律視而不見。昨天,這名熱衷于無償服務的律師被高庭罰款6000元。
圖萊辛甘律師(Eugene Thuraisingam,42歲)在所代表的毒犯裏茲烏安(Ridzuan,31歲)今年5月19日被正法之前,當天約淩晨12時55分在社交媒體面簿發表一首英文詩,指法官等賺取百萬元的人比較在意累積財富,無視殘忍、不公的法律。
昨天,高庭應總檢察署的申請,裁定圖萊辛甘的上述貼文中傷了法庭,判他罰款6000元及支付總檢察署6000元律師費。
政府律師許遵權促高庭法官施奇恩施加1萬元罰款時說,圖萊辛甘的詩句對削弱公衆對司法執行的信心構成實際風險。他說,律師理應就不公平的指責捍衛法庭,但圖萊辛甘的做法卻完全相反,是加重刑罰的因素。而且,圖萊辛甘是裏茲烏安的律師,曾爲該案與法官互動,所以他的貼文比公衆的指控更有份量。
將法官比喻成“老鼠”
此外,許遵權指圖萊辛甘在貼文中使用無謂和冒犯性的字句,把法官比喻成只想到要購買新車的“老鼠”。他說,上述貼文截至5月26日獲得476人的反應,並轉載357次。
圖萊辛甘承認貼文中傷法庭,通過洪清福高級律師求情時透露,他發表貼文時心煩意亂,對還年輕的裏茲烏安要上絞刑台感到可惜。圖萊辛甘在4月26日最後一次與裏茲烏安見面,後者難以接受圖萊辛甘束手無策,救不了他。
洪清福高級律師說:“和裏茲烏安的最後一次面談,至今困擾著答辯人(圖萊辛甘)。”
走私72.5克二醋嗎啡(海洛英的違禁成分)的裏茲烏安行刑前的數小時,圖萊辛甘感到氣餒,裏茲烏安是他第四名被判死刑的當事人,數周前才有另一名當事人被正法。
圖萊辛甘發表貼文時沒想到詩句會被解讀成法官貪圖財富在先、司法職責爲後的意思。他稱要表達的是,社會上層的人不關心,他視爲不公的法律,例如總檢察署全權決定是否發出能讓走私毒品跑腿免死的證書。
接投訴後撤下詩句並道歉
洪清福高級律師指出,圖萊辛甘在6月5日接到律師公會的通知,知道總檢察署針對貼文向它投訴後,即刻撤下詩句,並在面簿上刊登公開道歉信。
此外,圖萊辛甘在開始執業不久後,就投入時間爲經濟能力有限的被告提供法律支援。去年,他贏得“死罪法律援助計劃”(Legal Assistance Scheme for Capital Offences,簡稱LASCO)獎。
雖然法官明白圖萊辛甘當時承受的壓力,但他難以接受這名執業16年的律師公開和毫無保留中傷法庭時沒有惡意,也拒絕接受那是圖萊辛甘因疏忽或粗心所發表的內容。“他或清除他的藐視,撤下面簿貼文和道歉,但資訊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流傳的方式,意味著所造成的傷害將無法完全逆轉。這是答辯人不可能沒預見到的後果。”
圖萊辛甘過後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此事不影響他繼續提供無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