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台灣犯罪團夥冒充警察騙錢,兩名被派到新加坡接收和移交贓款的台灣跑腿昨天受到嚴懲,全被判坐牢。
郭志成(32歲)面對六項抵觸貪汙、販毒及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控狀,被判坐牢35個月,面對一項控狀的邱偉明(22歲)坐牢10個月。
法官下判時指出,這是一起由犯罪團夥犯下的案件,兩被告參與其中,必須受嚴懲。
根據案情,跨國犯罪團夥專門向年輕或年長者下手。他們打電話給受騙者,冒充新加坡警方或中國公安,或國際刑警,聲稱他們涉及非法犯罪活動,例如洗黑錢,要他們提供銀行戶頭的資料和密碼作爲調查之用。
團夥利用這些資料進行非法轉賬,將錢轉入另一名受騙者的戶頭,然後要對方把錢提出來交給團夥的成員。受騙者相信他們是執法人員,在進行調查工作,便按照指示去做。兩名被告是在今年4月被團夥招募成爲跑腿,先後被派到新加坡接收和移交贓款。
郭志成于4月26日抵達新加坡,由團夥之前派來的跑腿負責訓練,學習如何通過Skype與團夥成員聯絡,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如何避開閉路電視。他過後接手該名跑腿的工作。
邱偉明是于5月5日到新加坡,以接替郭志成的跑腿工作。他當天一抵步,便跟郭志成學習,完成工作後回返居住的廉價酒店時被捕。
從4月28日至5月5日,郭志成接收和移交的款項共9萬2000元,警方起回4萬2000元。邱偉明涉及款項爲2萬2000元。
控方指出,警方去年共接獲487起涉及冒充警員的詐騙報案,涉及騙款高達2300萬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