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對兒子拳打腳踢,拉兒子頭發和手臂,母親沖向前用自己的身體護著倒在地上的兒子,結果母子雙雙被打。
案件發生在2015年5月28日,與妻子鬧離婚的被告(51歲)因兒子學業成績差而責罵兒子,被兒子頂撞,指他“搞女人”,結果氣極打兒子。
被告原本不認罪,案件上個月審訊一天後改變初衷,並在昨天被判坐牢12個月。被告獲准以2萬元保釋,並在考慮是否上訴。
法官指被告反應過度,男生當時僅10歲,被告把他打到骨折,不過被告沒有相關案底,而且已認罪,法庭判刑時有考慮這些因素。
被告案發時是一家公司的董事經理,兒子在小學念書,今年12歲。被告的妻子(41歲)是家庭主婦。
法庭下令媒體不得報道男生的名字,以及任何可能泄露他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和妻子的名字。
夫婦在辦離婚但仍住在一起
案情顯示,被告和妻子七年前婚姻亮紅燈,案發期間正在辦理離婚手續。雖然夫婦兩人住在一起,但分房睡。被告睡在樓下房間,男生和母親睡樓上。
案發當天下午,被告因男生學業成績差罵他。男生感到氣惱。同天晚上10時許,被告喝了一些酒,跟妻子談起男生的事,被男生聽見。男生喊道:“你喜歡那個女人多過我們,管我們這麽多做什麽?”
被告很生氣,大聲喊道:“你說什麽?”,而男生則不停重複自己說的話。
被告氣極,拳打腳踢男生,打他的臉部和身體,拉他的頭發和手臂。男生倒在地上,用兩只手抵擋被告的攻擊。
男生的母親趕緊跑上前,用自己的身體護住男生,被告飛腿踢她的背部,導致她往後退,背部撞到花瓶和保險箱。
男生罵父親說:“你跟那個女人上床”,被告聽了更生氣,揮拳打男生的臉。被告的女傭目睹被告打兒子,向警方報案。
警方抵達現場後逮捕被告,警員發現男生頭部和臉部浮腫。醫藥報告顯示,男生的左額頭和眼睑血腫,也有眼眶骨折等。
被告面對一項蓄意重傷兒子和一項蓄意傷害妻子的控狀,拉維達柏星律師爲被告求情說,案發期間,被告和妻子關系惡化,經常吵架。被告的兒子脾氣暴躁,對自己的父親無禮,不尊敬父親,指父親有“中國情婦”,使被告感到憤怒。
律師指出,被告關心兒子的教育,妻子卻隱瞞兒子的學業成績。當天,被告被妻子和兒子的行爲激怒,憤怒之下才打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