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把寵物魟魚抛棄在蓄水池裏,被控上法庭。這相信是本地首起因抛棄寵物魟魚而被控的案件。
根據控狀,48歲男子陳振源(譯音)涉嫌在6月2日下午3時至4時之間,把三只寵物魟魚(俗稱魔鬼魚)抛棄在實裏達下段蓄水池。他因此觸犯動物和飛禽法令,昨天被農糧獸醫局控上法庭。
公用局也要告他
除了農糧獸醫局,公用事業局也將就此事件控告陳振源,相關案件將在本月26日再次過堂。
農糧獸醫局發言人受詢時指出:“農糧局嚴厲看待任何遺棄寵物的事故。我們會調查所有相關的反饋並采取必要的行動。遺棄寵物者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判罰款最多1萬元、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陳振源遺棄的三只魟魚屬于帶毒刺的珍珠魟(Motoro)品種,是源自南美洲的淡水魚,最大可長到50公分寬,一公尺長,體重可達3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