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車夫接到了一位外國女性顧客的包車需求,很開心。
如我們在各種古裝影視劇裏面看到的一樣,在古代,轎子是北京城裏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但我們都知道,轎子的成本不是普通人能享受的,這也就決定了轎車主人的屬性——非富即貴。
直到清末民初,1873年,一位叫梅那的法國商人將人力車從日本帶到了上海,並獲得了法租界公董局的同意,1874年正式成立了公司,從日本購買了300輛人力車,以發放牌照收稅的方式來運營。因此,人力車也被稱爲“東洋車”。
1885年左右,人力車在北京出現,並逐漸成爲北京城裏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據統計,1917年北京共有人力車20274輛,其中自用車2286輛,營業車17988輛;1923年北京共有人力車30941輛,其中自用車6941輛,營業車24000輛,1924年北京共有人力車36500輛,其中自用車7500輛外,營業車29000輛;1934年北京人力車54393輛,人力車夫108786人。
其間,電力車出現並興盛,人力車的上客率遭到嚴重打擊,人力車夫只能依靠跑胡同等電力車進不去的地方,導致大批人力車夫無以爲繼而失業。1929年6月,電車公司決定擴大業務,開通環行電車。這個消息讓人力車夫感覺到斷絕了活路,遭到了毀滅性打擊,于是走上了一面向市政府呈文抵制,一面致函電車公司發出警告的維護利益之路。如此龐大的人力車夫群體讓電車公司感受到了壓力,只好推遲通車時間。
但從曆史的進程來看,人力車勢必會被“拍死沙灘”。只不過在具體的人身上,一定會激起極其激烈的抗爭。
這一年中,在與電力車的“拉鋸”中,人力車夫最終沒有得到滿意的結果,群憤被激怒。1929年10月22日夜裏,上千人力車夫沖上街頭,在西單、西四地區集結,打砸電車,電車的玻璃、燈罩、燈泡、座椅等盡數被毀,最後砸毀電車36,鐵軌10多處,導致重傷14人,輕傷10人。結果可想而知,抓捕1200余人力車夫,當然,法不責衆,被關押幾天後,大部分被釋放,但4個領頭人被處死刑。
爲維修毀壞的電車及其設備,電車停使18天。18天後,電車恢複運行,同時提高電車票價,改24銅板的單一票制爲12到36 銅板的分段計價票制,給人力車夫留出余地。
爲此,《新晨報》曾發表評論:
“工人的自身生活爲私益,社會的全民進步爲公益,車夫工會,不能反對汽車和電車,猶之乎汽、電工人不能反對火車,火車工人不能反對航空。若單爲一部分人利益著想,將社會一切進步抹殺……社會非退化到盤古時代不可。”
至此,人力車夫不止生活困苦,在道義上也被指點。但北京複雜的交通路線和胡同的延伸,決定了人力車不可能完全被電力車替代,因此,在越來越多出行的人選擇代步工具的時候,人力車與電力車同時運行,直到三輪車出現——
1937年,日本帝國主義侵占華北。日本送了一輛三輪車給舊官僚、大漢奸江朝宗,從此,三輪車出現在了北京城,並逐漸取代了人力車,人力車夫也就大都改爲三輪車夫了。據統計,1940年,北京城裏有三輪車一萬多輛;1948年,人力車已寥寥無幾;1949年,人力車完全消失,全部由三輪車替代。
1990年義和團運動爆發,三輪車作爲一種洋貨被砸毀,1991年,北京恢複秩序,三輪車重出江湖。
人力車夫收入如何?
車夫在故宮爲顧客女士做講解。
1924年4月12日的《申報》報道:
車夫中“平時稍有積蓄得以小本經營而糊口者,百人中不過四五,其余因日暮途窮沿門托缽者有之,流爲盜賊者有之,地方上治安亦不免受其影響……窮苦婦女,或因夫亡子幼,或謀生乏術之旗婦,黃昏後,衣男子裝束而拉車,翼得一二十枚銅元者,亦屢見不鮮。”
據李景漢先生調查,1925年,北京的人力車夫至少有55000人,占全城人口的7%,占成年男子的11%,大概每9個成年男子裏平均就有1個人力車夫。除此之外,還有未登記的、兩人合拉一輛車的(節省車份成本),因此,實際上,1925年在北京以拉車爲生的車夫遠不止55000人,加上一個人力車夫養活至少3口人,因此,依靠拉人力車生活的人,大約有20多萬。
在《駱駝祥子》中,老舍詳細介紹了人力車夫的生活狀況、生存背景及命運轉向。《北平生活費之分析》對人力車夫的年齡與收入進行統計和分析,其結果顯示,15至19歲、20至29歲、40至49歲每日平均收入均爲3角8分,中青年30至39歲的則收入較高,每日達到4角3分,但50至59歲年紀較長者,收入最少,平均每日爲3角6分。
這個收入在當時屬于什麽水平呢?
《駱駝祥子》中祥子夢想著買一輛屬于自己的黃包車,這樣就不用交車份了。他沒父母、沒妻兒要養活,在他的打聽下,他知道買一輛稍微漂亮點的車需要100元,于是他盤算每天固定存1毛,外加多拉點活、自己生活再節儉點,最後他誓願利用1.5年的時間存夠100元,然而,盡管他不抽煙不喝酒,待他買車時,已經是3年後了。
也就是說,在不需要養家糊口的情況下、在規規矩矩拉活的情況下、在無任何不良嗜好的情況下、在生活平淡簡樸的情況下,祥子整整存了3年才存夠了100元,那麽,承擔著養家糊口責任的人力車夫過著怎樣的生活,便可想而知了。
我們根據當時的調查統計來看一下人力車夫的基本支出。
民以食爲天,食物花費誰也得有支出。人力車夫在食物上主要是窩窩頭、炸醬面等,一名人力車夫一天平均要花兩角錢用于食物,一個月大約6元。
除此之外,據李景漢先生統計,人力車夫每年花費在衣服和鞋子上的費用分別爲5元和3元,每月煤柴費用需要1元左右,其他煤油雜費每月4角左右。
另外還有住房問題,租房的人力車夫平均每月付租金約1.2元,住車廠每月也需付1元左右。
還有一項非常繁重的支出,那就是車份,租一輛車每月大致要10多元。
因此,一位人力車夫每月能余下的錢大概爲2元左右。而養活一個人,哪怕最低生活水平,僅夥食費就需要3元左右。
有統計數據顯示,在1930年左右,北京人力車夫不結婚的約占40%至50%。
爲什麽會有這麽多人力車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