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封建王朝的統治者,會對那些罪無可赦的罪犯實行“誅九族”的刑法。在這種刑罰下,犯人自己被殺還不夠,他的所有親人都要因他而死。這裏的“九族”是上自高王母、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孫、子、身、母、王母、曾王母、高王母;一說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是指:姑與其子(姑表姊妹/姑表兄弟)、姊妹與其子(甥女/甥男)、女兒與其子(孫女/孫男)、己之同族(母父、兄弟、男兒);
母族三是指:母之父族(姥爺一家)、母之母族(姥姥的娘家、姥姥家)、從母與其子(從母姊妹/從母兄弟);
妻族二是指:姥之父族(嶽父一家)、姥之母族(嶽母的娘家、姥姥家)。
不過,俗話說的好,蝼蟻尚且偷生,因親屬犯罪而受牽連的這些人,難道會老老實實地等待被殺嗎?況且,古代的時候並沒有血液、指紋等諸多用來追查的手段。其實,這些倒黴者並非不想跑,而是不能跑。一旦被官府定爲逃犯,他們逃脫的可能性近乎爲零。
以下的這幾個原因,直接斷送了他們生還的希望。
首先,在古代消息傳播過慢,被殺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獲罪。
封建社會有很多種刑罰,而誅九族無疑是其中最殘忍的一種。統治者心中明白,這種大範圍的屠殺,雖然,可以立威,但是,很可能會引起整個社會的動蕩。這對于希望天下太平的統治者來說,是不願看到的。因此,如果不是犯罪者觸動了皇帝那根最敏感的神經,皇帝是絕不會輕易下達誅九族的命令的。
而在封建王朝的體制下,很少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諱,行如此危險之事。就算犯罪者想要謀反,想要弑君,也定然不會將自己的計劃鬧得沸沸揚揚,人盡皆知。古代信息的傳遞速度很慢,往往誅九族的皇命下達了很久,犯罪者的親屬們還茫然不知。在這種情況下,被判決者經常都是一鍋端。
而且,誅九族的命令不同于其它。古代社會雖是皇上說了算,但畢竟人命大于天,涉及到人名的事情還是要到秋後才能問斬的。可是,皇上震怒之下,很少會通過正常的途徑下達命令。西漢的漢景帝決定將晁錯滿門處斬後,嚴令參加行動的部下秘密行動。
晁錯像往常一樣去上朝,可是,經過街市的時候卻被突然殺死。與此同時,兵士們先將晁錯的家人全部抓起來,然後,才宣讀景帝的诏令。等到兵士破門而入時,他們才意識到大難臨頭了。
其次,就是連坐制度的實行了。
封建社會雖然沒有監控器、定位等高科技設備,但是,朝廷還是有很多方法來追捕逃犯的。比如,爲了加強管理,很多朝代都實行了連坐制度。在這種制度下,看見罪犯不舉報就要受到處罰。因此,被判決的人只要被發現,就成了過街老鼠,很難有容身之所。
在古代,人員流動的範圍要比今天小的多。逃犯一旦來到了一個新的地方,本地人就會將他的來曆弄得清清楚楚,否則,就馬上拉他去見官。
在這種狀況下,被判決誅九族的人是很難逃之夭夭的。
再者,就是古代的普通老百姓是敬畏皇權的。
自從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封建社會的民衆就對皇權充滿了敬畏。如果皇帝下命令讓他們死,他們即使有萬分委屈,萬分不甘,也不會堂而皇之地反抗皇帝。很多人甘願受冤屈,甘願被殺,也不願背負上抗旨不遵的罪名。究其原因,還是他們對皇權充滿了敬畏。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中國人留戀故鄉。
與如今四通八達的高鐵、飛機相比,古代的交通方式很是落後。平常人出門,有一頭驢就十分不錯了,更不用說乘馬車或者乘轎了。很多人終其一生,也沒有離開過自己的家鄉。長期的家鄉生活,使他們對自己家鄉的一草一木都充滿了留戀。
如果,要讓他們離開故土,從此過上顛沛流離的逃亡生活的話,他們會感到生不如死。
最後,也是最主要的一點,那就是:在古代能活動的範圍很小。
在封建社會中,雖然天下都屬于皇帝,但是,城池與城池之間還是比較獨立的。若想從一個城池去往另一個城池,必須要通過城門官兵的仔細檢查。而且,朝廷在下達了誅九族的命令後,城門都會隨之封鎖。就算是犯人跑得快,趕在城門關閉之前逃了出去。但想去另一個城池的話,還要通過檢驗。
而誅九族的命令一旦下達,全國的官兵都會得到消息。犯人若膽敢接受官兵的搜查,無異于自投羅網。至于那些僥幸跑到荒郊野地的犯人來說,生還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城池之外,大多都是人迹罕至的野獸聚集地。來到這種地方,不說饑餓寒冷的問題,就是不斷出沒的老虎、豹子等猛獸都夠可怕的了。
與其跑到野外去給猛獸當食物,還不如老老實實地等待朝廷發落,興許還能留個全屍。這樣一來,犯人即使是想逃脫追捕,也只能在很有限的範圍內四處躲藏。而在官府的搜捕之下,被抓只是遲早問題了。
參考資料:
【《九族的說法》、《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