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三人被指向27歲女郎施酷刑,涉嫌用熱水潑她身體,大女兒更是被指將熱水和其他滾熱物質直接潑向她下體,嚴重傷害女郎,結果全被控上法庭。
三名被告是母親哈絲瑪(67歲),以及兩名女兒哈絲妮紮(37歲)和哈絲莉達(31歲),三人一個多月前被控後還押心理衛生學院接受精神狀況評估。哈絲妮紮和哈絲莉達完成評估後獲得保釋,哈絲瑪目前仍還押心理衛生學院接受評估。
哈絲妮紮和哈絲莉達的案件昨天過堂,當法庭書記念出她們的名字時,她們從公衆席走進犯人欄,神情鎮定。
警方主控官通知法官,傷者仍在醫院,醫藥報告未完成,可能需要一段很長時間。
陳俊良律師和黃國顔律師義務代表哈絲妮紮和哈絲莉達。他們也是哈絲瑪的代表律師。
陳俊良告訴法官,哈絲瑪的精神評估未完成,目前仍還押心理衛生學院。
律師說,哈絲瑪的案件定本月22日過堂,希望三名母女的案件一起過堂。
法官聽了控辯雙方的話,案展4月26日再過堂,姐妹倆各以3萬元保釋。
母女三人目前各面對一項以滾熱物質嚴重傷害他人的控狀。一般相信,她們可能面對更多控狀。
案件發生在去年至今年1月16日間,位于兀蘭70通道第714座組屋2樓的一個單位。母女三人住在那裏。
據了解,傷者奴莎蒂嘉(27歲)案發時跟她們住在一起。
根據控狀,哈絲瑪涉嫌在2017年某日,在住家重傷奴莎蒂嘉,不但用熱水,還用滾熱物質潑她的身體。
哈絲莉達則被指在去年某日,在住家將熱水潑在奴莎蒂嘉身上,導致她受重傷。
下體等部位受重傷傷者仍未出院
哈絲妮紮更被指在今年1月2日至16日間,在住家將熱水和其他不知名液體直接潑向奴莎蒂嘉的下體部位。
控狀指母女三人導致奴莎蒂嘉被燙傷,可能危害她的生命。
由于案件在提控階段,因此詳情不得而知。
據知,奴莎蒂嘉相信是向鄰居求救時,鄰居報警揭發此事。
奴莎蒂嘉當時被送進醫院,傷勢相當嚴重,目前還沒有出院。
一旦罪成,母女三人各可被判終生監禁,或坐牢長達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