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央醫院在2015年至2017年間共獲52名本地捐贈者皮膚。我國的人體器官移植法令並不涵蓋皮膚捐贈,公衆必須主動加入醫藥(治療、教育及研究)法令的捐贈計劃,才能選擇在過世後捐出皮膚。
新加坡中央醫院皮膚庫近年來獲得的本地捐贈皮膚倍增,2015年至2017年間共獲52名本地捐贈者皮膚,大大減少了對外國皮膚捐贈的依賴,去年幾乎達到自給自足。
相比之下,在2012年至2014年的三年間,皮膚庫只獲15名本地捐贈者皮膚。
我國的人體器官移植法令(HOTA)並不涵蓋皮膚捐贈,公衆必須主動加入醫藥(治療、教育及研究)法令(MTERA)的捐贈計劃,才能選擇在過世後捐出皮膚。死者直系家屬也能在親人去世後,替他們決定是否要捐出皮膚。
中央醫院整形手術顧問醫生鄭希捷助理教授告訴《聯合早報》,在2014年以前,本地植皮手術使用的捐贈皮膚,只有兩三成來自本地,其余則從美國和歐洲的皮膚庫購買。然而,隨著本地捐贈皮膚逐漸增加,去年使用的捐贈皮膚已有約90%來自本地,幾乎自給自足。
他說,這有可能是因爲捐贈皮膚的年齡頂限在2014年從75歲提高至90歲,公衆也對自願捐贈器官有更高意識。盡管如此,鄭希捷強調:“恐怖襲擊威脅日益嚴峻,我們必須繼續擴大本地捐贈皮膚的供應。我們不希望在大規模傷亡事件中,出現不夠捐贈皮膚的情況。”
除了生前已加入MTERA願意捐出皮膚的人,組織移植協調員每年也會到各家醫院與約70名死者的家屬談話,說服他們捐贈親人的皮膚。然而,最終成功捐贈皮膚的少過30%。
鄭希捷解釋:“除了家屬不同意,皮膚庫也有嚴格的篩選要求,以確保皮膚適于移植給燒傷病患,所以有不少皮膚不符合條件。”
中央醫院是本地唯一擁有燒傷部門的醫院,院內的皮膚庫是亞太區域首個達到美國組織庫協會標准的皮膚庫。中央醫院每年會爲約200名燒傷病患治療,其中8%因嚴重燒傷而需要植皮。
捐贈皮膚不會“只剩骨肉”
鄭希捷解釋,捐贈的皮膚是很重要的自然“貼布”,植皮後能蓋住嚴重燒傷的傷口避免細菌感染或脫水,同時讓傷口自行複原。由于捐贈的皮膚約兩周後會自然剝落,病人可能得進行多次植皮手術,因而得使用超過一名捐贈者的皮膚,因此皮膚捐贈至關重要。
然而,不少公衆卻誤以爲移植皮膚只爲美觀,不知捐贈皮膚其實能救命。也有公衆擔心捐出皮膚後全身只剩骨和肉,所以不願捐出皮膚。
對此,鄭希捷澄清,只有約四張紙厚的皮膚會被割除,捐贈者85%的皮膚厚度仍保留在身。他們一般上會從捐贈者的背部和腿部切割皮膚,約等于30%至40%的身體面積,不會影響遺容;死者家屬也能選擇捐出皮膚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