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雲舟 報道
使用未受管制的網上交易平台交易而蒙受虧損的案件去年激增。警方和金融管理局呼籲公衆使用這類平台時應小心謹慎。
警方和新加坡金管局昨天聯合發表文告說,去年共接獲142起消費者報案,總涉案金額達780萬元。報案次數也比2016年的40起增加兩倍以上。
未受管制的網上交易平台以優渥的投資利潤爲餌,誘使投資者向海外銀行戶頭進行巨額轉賬。這些戶頭以交易平台不同經營者的名義開設。一旦有任何閃失,投資者想取回本錢極爲不易。
一些未受管制的交易平台甚至要求投資者使用信用卡或借記卡交易,這也提高了投資者的卡出現未授權交易的風險。
應“詢問調查證實”免受騙
證券與期貨法下,金管局爲獲許可的網上交易平台頒發牌照,提供股票、信用債券、期貨和挂牌基金等投資産品。這些平台必須遵守一系列規管措施和條例,以保護投資者的錢財和資産。
相比之下,未受管制的交易平台通過網上廣告及撥電、電郵和短信等渠道接觸消費者,也可能在研討會等活動上進行推銷。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助理局長(資本市場)李文業說,投資者在投資前應通過“詢問、調查、證實”三步驟,避免陷入騙局。這包括:盡可能提問,了解投資項目,留意對方是否無法回答;調查交易平台的業主、管理層和董事,斷定投資機遇是否可信;利用金融機構名單、交易代表名冊和投資者警惕名單等金管局資源證實交易平台的可信度。
若發現任何未受管制的網上交易平台有詐騙行爲,可把相關信息提呈給警方(www.police.gov.sg/iwitness),或到鄰裏警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