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田徑總會副會長(競賽)羅長彪(73歲)的律師攻擊指控他當事人非禮的女生表裏不一,作證時顯得年少無知,聲稱不清楚私處在哪裏,但她卻有望獲得獎學金修讀醫科。
不過,法官裁定羅長彪表面罪名成立。
羅長彪就非禮女學員的控狀答辯時稱,他通常不會給學員按摩,但因她受訓時不堪疼痛,要求他爲她按摩,他才例外爲她按摩。他否認主動給她按摩,因爲他一人得指導這麽多學員,不可能有時間爲學員按摩。
羅長彪曾于上世紀90年代當過高級監獄官,他被指在2011年底到2013年3月間,五度非禮兩名當時分別是16歲和18歲的女田徑員。目前,他就涉嫌趁按摩18歲原告大腿後側時,摩擦她下體周圍的兩項控狀受審,其余的暫時擱下。
此外,他嘗試證明他在2013年1月至3月17日的關鍵日期都忙于競賽,極有可能不在所謂的案發地點。本案在日後續審,羅長彪將繼續在證人欄裏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