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騎士對新建議的批評,領導活躍通勤咨詢小組的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費紹爾博士表示,該小組的建議是爲了照顧多數人的需求,而不只是爲了某一方團體的利益。
活躍通勤咨詢小組前天向政府提交建議,包括規定腳踏車和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日後在人行道騎行時把最高車速從每小時15公裏減低至10公裏;在公路上騎行的腳踏車騎士也規定必須戴頭盔。
不過,不少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認爲,沒有必要把最高車速減至10公裏,並指這樣會“很容易超速”,而且減少了個人代步工具原可帶來的方便和節省的時間。
考慮騎士與行人雙方利益
費紹爾昨天在一個慈善活動上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提出的建議是基于廣泛的公衆咨詢和調查,一方面代表腳踏車和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另一方面也代表行人。
“這些建議是爲了平衡不同社群在使用人行道時的需求,小組並不只是照顧到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
費紹爾也強調,消息宣布後,小組收到了許多公衆對新建議表示支持的反饋,特別是行人和年長者。
對于腳踏車騎士對在公路上騎行須戴頭盔的建議感到不滿,費紹爾回應時說,如果騎士不願意戴頭盔,可選擇只在人行道騎行。“若在公路上騎行,卻不戴頭盔,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爲。”
蔡秀珍(27歲,招聘員)平時會在人行道上緩慢騎行,所以時速限制對她影響不大。
然而,她擔心以後若需要騎車過一小段馬路,執法當局是否也會嚴格規定得戴頭盔。
若是如此,爲免麻煩,她甯可放棄騎腳踏車,改搭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
個人代步工具新建議
有灰色地帶 刊第8頁